天津,90岁老人将六旬儿子告上法院,请求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儿子伤心地说:“母亲常年住我家,每月有4800元退休费,还有一儿一女,凭什么只告我一人,我也是亲生的啊!”
64岁的老梁竟然被90岁的亲生母亲告上法院,请求每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
老梁认为,母亲之所以要告自己,完全是他哥哥怂恿的。
面对母亲的狠心,老梁满脸委屈。
老梁说,父母一共生了三个孩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而哥哥常年住在山东,妹妹则在市区领自己的孙子,所以照顾老母亲的任务就落在他一人身上了。
可母亲生了三个子女,为什么照顾母亲的任务偏偏要他一个人承担呢?于是,他跟哥哥、妹妹商量三家人分别照顾一段时间母亲,以减轻自己的压力。
然而,哥哥妹妹均以自己有十足的理由无法照顾母亲为由,拒绝了老梁的建议。
可老梁也有妻儿要照顾,于是不愿再伺候母亲。可这一不愿意却得罪了哥哥,于是,哥哥怂恿母亲跟老梁索要赡养费,老梁拒绝支付,就这样,母亲便委托哥哥将自己告上法院,请求按月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
法庭上,老梁声泪俱下。
老梁先是说出了自己曾履行的赡养义务,后又说母亲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每月有4800块钱的退休金,还有巨额遗产供其随意支配,虽无劳动能力,但不属于生活困难。
因此老梁不愿支付1000元的赡养费。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何评价此案呢?
首先,《宪法》第49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在这起案件中,老梁的母亲年龄高达90岁,已失去劳动能力,老梁作为儿子,理应肩负起照顾母亲的重任,该义务不以母亲财产、收入和身体状况而免除。
意思就是说,即便老梁的母亲再有钱,老梁也应当尽孝。因此,母亲要求老梁给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符合情理、法理。
其次,老梁认为其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而其他兄弟姐妹不照料母亲,因此拒绝继续赡养母亲。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老梁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结合母亲的实际需求、子女情况、双方的收入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酌定老梁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400元。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老梁作为其母亲的儿子,虽然每月需要支付400元赡养费,但按照上述规定,在老梁的母亲过世后,老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旧具有分得其母亲遗产的权利。
最后,母子、弟兄反目成仇,有人认为是母亲狠心,也有人认为是儿子不孝,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只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老太太能够安享晚年,也希望老太太能够一碗水端平,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
善人易欺,往往做的最多的人越容易被欺负
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他可以要求所有同等级继承人轮流担负扶养义务。远香近臭家家如此还是香臭共享雨露共粘。
孝顺子当成忤逆子,不孝人反成告状人。老人糊涂乱告状,众人皆知事与非。
九十岁的人,陪伴他的才是最有孝心的人。这人宁肯自己出一千,把老太婆丢给外地的大哥试一下,他大哥的丑陋面目就会露出来了。我奶奶住我姑姑家十多年,我二叔几年都不去一趟,也不给钱。后来我姑姑把奶奶送到二叔家,二叔先是要三千一个月,半年后钱也不要,又送回姑姑家。我三叔在外省工作,每月给一千,我老爸是老大,死了二十年了,我替他出一千。
远香近臭,有数的!谁凑的近,谁就最臭!
远香近臭而已,谁养谁知道
老糊涂,快死吧,别危害儿女,危害社会了。
照顾老人,对一般家庭,出赡养费不是最难得,而是照顾老人这种付出是最难的,辛苦的付出可能还换不来一个好字。
现实当中也是这样的。除非只有一个。
另外的一个哥哥是人吗
最孝顺的最受气,自古以来都是这样
家里有一个这么混蛋玩意儿,就会搅得鸡飞狗跳,亲情不存,母子离心,老人晚景凄凉。
正常,
人老了是糊涂蛋,法官也是。
我妹妹从不养我母亲,我母亲还给她钱,我经常给母亲钱,母亲还经常骂我给少了,每一个节假日生日都必须给500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我就想知道:就算老梁以前的赡养拿不出证据来,那么现在判了以后,是不是三个子女在共同赡养,每个人每月400元,每个人照顾一段时间?
往往一个家庭就是这样的,付出多的不一定被认可
编故事偏到逻辑混乱,母亲常年跟老梁住,要给抚养费(母亲收了抚养费如何使用?),大哥小妹却不用出抚养费的?
今后赡养老人要保留证据(特别是产子女家庭),象什么吃饭的照片、送钱送东西的照片等,否则法官分分钟判你没有尽赡养义务。
中间的孩子最不得宠。
有些父母,人至贱则无敌。对他们好的有恃无恐,对他们不好的,反而战战兢兢。
老人就是有一点不好,在身边照顾他们的永远是不好的,一年不来一次买点东西给他们那他们就最好的。不记得在身边的人忙前忙后的辛苦。
老人强势惯了,再有钱也不会补贴你,除非百年后。其兄妹必跳出来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
这回这个老糊涂只能进养老院等死了。
养儿子一定到一碗水端平,不然自己就要自食其果。越亲近父母的反而越受气,而那些远离父母的反而成了香饽饽,这就是人性。
只说他每月出400那其他两个孩子呢?怎么没有交代?是因为只告了他一个人吗?
社会与家庭都这样,谁孝谁不是好人,这就是孔孟之道的结果。
给啦,以后就可以不管了
文中所知,一直是老梁照顾母亲,哥哥妹妹未有照顾。现老梁要求哥妹照顾母亲,没毛病。法官这样判,有拉偏架之嫌。
老人有经济能力,不会判给赡养费的
人老糊涂了!!有人养,不虐待自己就好了!日子过一天是一天!!
缘分已尽。
我也愿意出这一千块钱
好人真难做
出赡养费,把老人送走。
怎么多年,他们那过赡养费么?
照顾老妈多年,到头来只讨要我出赡养费?这账,怎么算的呢...
人老糊涂了!!有人养,不虐待自己就好了!日子过一天是一天!!
人老糊涂了!!有人养,不虐待自己就好了!日子过一天是一天!!
说白了就是一碗水端不平,还有就是近臭远香
当最孝顺的人不愿意了,马上就被指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