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宁,一女子带着小婴儿,推着婴儿车,在超市里面疯狂“扫货”,转了半天,结账的时

小炎聊历史 2024-09-15 17:59:13

海西宁,一女子带着小婴儿,推着婴儿车,在超市里面疯狂“扫货”,转了半天,结账的时候,却只让婴儿递过去几个小零食,说:“2元钱”,拿出手机准备只付2元钱。老板问她,还有别的东西吗?女子若无其事,很坚定地说:“没有,就这2块钱的东西!”老板都气疯了,这是拿我当傻子呢?说:“行,那我报警!” 女子却还拿着手机,准备扫码付钱,装着听不懂,说:“你报警,不都2元钱吗?”老板说,监控都看的清清楚楚的,拿出来。 女子才从包里拿出来两件货物,放在柜台上。老板指着婴儿车,女子才又从婴儿车的被子下面拿出一堆东西,里面甚至还有一袋米。老板说了许多次还有没有,说一句,女子拿一件,边拿还边嘟囔:“我还能跑了?”嫌弃老板态度不好。 被子下面拿完以后,老板又指着婴儿车:“下面!”女子趴下去,又拿出一堆东西。 这事儿真让人看傻了,不知道这女子和孩子是什么关系,但这样拿孩子当挡箭牌,做掩护,实在让人气愤。特别是看那个孩子手足无措的样子,真的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有网友才会说:“报警查一下吧,不对劲,这婴儿车不便宜,小孩子打扮也洋气。” 个人估计这女子应该不会干出拐卖儿童之类的犯罪来,但报警还是应该报警,因为女子的行为是典型的盗窃行为。 虽然说,女子“扫”了半天货,可能最多也就几百元钱,单次行为还构不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这种行为,最多只能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 但看这女子熟练的手法,淡定的态度,这种事情实在是不像第一次干。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有五种入罪门槛。除了盗窃金额较大以外,多次盗窃的话,不管金额大小,都可以构成盗窃罪。这里的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 在青海,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是指1000元以上。报警以后,警方可以好好查查,看她以前有没有这样的行为,只再查出两年内还有其他两次盗窃行为,就算总金额达不到1000元,也已经涉嫌盗窃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完全可以对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有人说女子可能是带孩子的保姆,要是这样的话,报警以后,也可以让孩子父母知道,及时辞退,以免给孩子带来更多不好的影响,也是对孩子的负责任。 你觉得该报警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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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ice 42
    2024-09-16 17:13

    婴儿车不便宜?怎么来的不知道吗

  • 2024-09-16 13:30

    至少准备付款2元,不算0元购呀!

  • 2024-09-16 13:29

    去超市进货而已

  • 2024-09-16 17:59

    海龟来生活不习惯了,建议回她的国家吧。

  • 2024-09-16 23:36

    我大学一同学只要一穿上她的皮夹克我们就知道她要去超市进货了

  • 2024-09-17 01:53

    贱人拿婴儿做挡箭牌呢。要是家人不愿去派出所领人就拿她没办法

  • 2024-09-18 09:52

    至少报警吧,这种人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 2024-09-18 01:07

    我又想起了那句:“太太,你也不希望你丈夫知道吧”

  • 2024-09-17 11:30

    报警,罚款,只有罚款最管用。

  • 2024-09-17 04:38

    问题是,不扫码出口滴滴叫呀?他们那超市没有这仪器?

    独孤帆 回复:
    小超市哪有这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