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男子将30万借给女子,可没想到,没过几年他就负债破产了,而他的女儿也身

雪峰说法 2024-09-16 22:24:06

云南曲靖,男子将30万借给女子,可没想到,没过几年他就负债破产了,而他的女儿也身患重病危在旦夕。男子向女子索要救命钱不成,竟然当众向女子下跪,可他依然没能拿回自己的钱,网友:老赖危险了!

赵强看着病床上,被病魔折磨得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女儿小丽,他心里既心疼又绝望,更充满了愤怒。

小丽因患有先心病,急需手术治疗,因为肺动脉高压,她已经停止用药3个月,家里为了给她治病,已经倾家荡产,可巨额的手术费,还是没有着落。

看着女儿的精神一日不如一日,赵强身为人父,他痛不欲生,他本是最要面子的人,却借遍了所有的亲戚,如今他已经借无可借,可女儿的病已经等不得了。

他陷入了痛苦之中,不知如何是好,他在脑海里搜索了一遍又一遍,希望能找出可以帮他解决燃眉之急的人。

突然,他的脑海里蹦出一个名字:李梅。

在几年前,赵强曾做过生意,而也正在那时,他认识了同样做生意的李梅,赵强为了把生意做大做强,他选择了和李梅合伙做生意。

那几年,是赵强混得最好的时候,他手上有了不少的余钱,所以当李梅张口,说想向他借30万周转的时候,他出于信任,二话没说,马上转账。

李梅千恩万谢,表示这钱她一定会还,让赵强放心,赵强信以为真,一直没有催过她还钱。

后来,因为受到大环境影响,周强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最终还是没有扛下来,是的,他破产了。

他不但没能给妻儿带来更好的生活,还背负了一身的债务,更不幸的是,女儿竟然被发现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赵强的天塌了,但是他不能倒,因为如果他倒了,那么他的家也就完了,女儿还等着他救命呢。

家里能变卖的全都卖了,能借的全都借遍了,他已经走投无路,他突然想起来,李梅欠他的30万还没有还。

于是,他跑去找李梅要账,将女儿患病急需要花动手术的事,告诉了她,可没想到,李梅竟然跟他哭穷,之后避而不见。他用尽办法,也无法要到钱,更是找不到李梅本人。

无奈之下,他只好每天在李梅必经的街头上蹲守,无论是艳阳高照,还是刮风下雨,他每天就带两个馒头守在那里,他的信念只有一个:一定要让李梅还钱,把手术费凑出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成功将李梅拦了下来,可没想到,李梅却表示她也很难,没钱还。

见赵强拉着她不让走,她更是一边甩开他的手,一边大喊“别拉我!”。

赵强实在是没有办法,为了让李梅产生一点儿恻隐之心,把钱还给他,他堂堂七尺寸竟然当着很多人的面,让女儿一起,跪在李梅面前。

他一边磕头一边哭喊着:“我真的没有办法了,还钱,你欠我30万,还我20万就好,我借钱的时候是大爷,现在你是大爷,我孩子病了,她需要钱做手术,你今天把钱还给我,好不好?我太难了!”

可惜,他最终还是没能拿到欠款。

许多围观群众看到这一幕也十分不落忍,有些好心的朋友,将赵强的遭遇发到了网上,赵强得到了一些好心人的资助,但离手术费还差一大截。

此事被传上网后,瞬间引起了热议,很多朋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说,这个男人,为了救孩子,他已经放下了自尊,如果他的孩子没了,做出什么事来,希望大家不要骂他。

也有人说,因为他的孩子还在,他能给你跪下,如果他的孩子因没钱做手术没有了,那个老赖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希望她好自为之。

还有人说,对付老赖,哭是没用的,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人性了,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身权益。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应如何看待此事呢?

1、李玲欠钱不还的行为,违法吗?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范畴,不涉及刑事犯罪,是不会被判刑的,李玲与赵强之间属于民间借贷关系,李玲欠钱不还的行为,已侵犯了赵强的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赵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李玲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她拒不执行,赵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李玲在有能力执行判决结果,却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李玲则有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李玲触犯拒执罪,坐牢后,还用还赵强的钱吗?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坐牢并不能抵消债务,所以就算李玲拒执坐牢,她仍有还款义务,如果其名下所有财产均不足已还款的情况下,在出狱后依然仍然继续还款,直至死亡为止。

这年头,能借钱给自己的,都是真朋友,可惜赵强的一番好心被错付!

如今法律不断完善,当遇到老赖,还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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