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39死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这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需要严厉问责,给人们

张荆律师 2024-09-22 12:38:53

#新余39死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这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需要严厉问责,给人们一个满意的交代。

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佳乐苑小区临街商住综合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2.84万元。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追究的是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我国《刑法》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造成严重后果” 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这次事故追究了55人责任,有些触及法律的,已经由司法机关调查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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