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河南新郑,女子花18730元买了一个35.34克的金镯子,美滋滋的戴了1年7个月,她路过金店,觉得自己镯子不再亮瞎眼,决定进店问问咋回事?竟然发现镯子变成了20克,一鉴定还是假的,女子急得大哭,金店却说,镯子不是她们店里的,女子拿出购买发票,金店又说这1年7个月,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她们金店要起诉女子,在事情没搞清楚时就发视频,给店里造成负面影响。网友:两个可能!一是家人掉包了,二是店员掉包了!
(案例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
罗女士趁去城里办事,去了自己一年前买金手镯的那家金店。
因为,她的金手镯才戴了一年多,刚戴时都亮瞎眼,现在变得黯淡无光。
她想问问金店咋回事?是不是自己不会保养?要不要清洗一下?
原来,一年前罗女士过生日,丈夫一掷万金,花了18730元,给她买了只金手镯。
当时,金价是470元一克,她很心疼,但丈夫劝她,这东西又不贬值,而且可以代代相传,让她别心疼,以后她不戴了,可以给儿媳妇或者女儿戴。
这么一说,会过日子的罗女士一下子想开了,高高兴兴让丈夫买了下来。
手镯一共35.34克,戴在手上沉甸甸,熠熠生辉,让罗女士看起来都光彩照人,精神不少。
可手镯越戴越没光泽,到最后竟然黯然失色,让罗女士感觉就像戴了个铁环。
所以,1年7个月后,她正好进城,就准备去金店问问咋回事?想让自己的镯子再次焕发光彩。
可当她将镯子递给店员,店员拿起来反复查看,又称了一下重量,店员一开口,吓得罗女士差点没瘫坐在地。
店员说,镯子的重量不对,竟然只有20克!而且,这镯子不是在她店里买的。
罗女士的心猛地一沉,立马急眼了,她的镯子买的时候是35.34克,怎么戴了一年多,就变成20克?足足少了15.34克?
再说了,她明明在这家知名金店买的,怎么对方不承认呢?她手里有票据,这可不是你不承认就行的。
店员掂量了一下镯子,认为是假的,在店员的建议下,罗女士同意了对镯子进行专业鉴定。
最终的鉴定结果,让罗女士气的大哭,这镯子,还真是假的!
店员一口咬定,镯子不是在她们店里买的,让罗女士拿出发票。
“这怎么可能?我有发票,有购买记录,你们怎么能说这不是你们的东西?”
等罗女士出具了发票,店员又说,这一年七个月里,很多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或许是罗女士不小心遗失了,又或许是……总之,她们不能仅凭一张发票就承认这是她们的责任。
店员言外之意,就是镯子是在她们店里买的,但被掉包了。
罗女士一听更急了,她买镯子是为了戴的,不是为了讹人的,她咋可能拿着一个假镯子,往金店泼脏水,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于是,罗女士联系了记者,希望金店给自己一个说法。
罗女士认为金店售卖假货,金店认为罗女士掉包。
记者问金店怎么处理这件事?金店表示,他们会搜集证据,起诉罗女士。
因为,在事情还没有查清楚的情况下,她就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给金店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罗女士愣住了,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她只是想找回一个公道,却没想到会陷入这样的困境。
她一字一句地说:“我用人格担保,我没掉包,这个镯子是从你们这里买的,发票就是证据,你们想抵赖不行。”
有人给出答案,发票是真的,手镯不一定是发票的镯子。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罗女士有权要求金店提供与所售商品相符的真实、合格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罗女士购买的金镯子,在使用一年多后重量明显减少且被鉴定为假货,这明显违反了经营者应保证商品质量的规定。
如果金店在销售时,未明确告知商品存在瑕疵,且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金店应承担责任。
2、罗女士有权要求金店担责。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罗女士在购买金镯子后,一年多才发现问题,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且金镯子没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那么罗女士需要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金店。
3、金店要起诉罗女士毁坏名誉有法可依吗?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金店声称要起诉罗女士,原因是她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给金店造成了负面影响。
然而,罗女士作为消费者,在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后,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媒体曝光。
只要罗女士的陈述基于事实,且未捏造或歪曲事实,她的行为就不构成对金店名誉权的侵害。金店不能仅凭此理由起诉罗女士。
对此,你怎么看?
正规的大金店,开票前要称重明示客户,30多克变成了20多克,中间少了十多克,确实值得怀疑是否是金店售出的物品
滨州鲁滨金店买了个铂金吊坠,竟然可以被磁铁吸引,神奇不神奇[开怀大笑]
绝对被调包了,正常磨损不能这么多,而且变色了,金店卖之前会反复过称的,差了十几克太离谱
被掉包了
重量相差这么多,决无可能是金店商品
可能是阴阳称,大称出小称进,
大概率是她老公调包,换成假的,真的已经卖掉变现花了
金店惯用的手段,卖的全是假货,当你戴一段时间后发现是假,金店都会不承认的,因为在买时已做了手脚,发票买的36克的实际你拿到手的只是一个假贷30克,当你发现后去找它时,连发票的克重都对不上
看了视频,周大福产品都有印记,这女孩儿拿来的没有,首先她得证明这个是从周大福买的
我想这就对了想讹人,假的可以,这个克数差的太多了,你拿个假货来讹金店你真牛假一赔三
周大生,一看这店家名字就知道是卖假货的,周大福和周生生杂交体
扯蛋,买的时候金店肯定会用天平称重。
难道像银行一样离柜概不负责
银行都能把客户的钱私自转走
检验时,东西全程有没有离开物主视线?
生产编号编码或者生产厂家名刻在金镯子上!还敢做假吗?
估计被调包了,但是谁调的包,得查查才行。店员,女子,女子的丈夫都有可能
现在买金基本都是论件的,不称重
当年在中国黄金旗舰店给老伴儿买了五十多克镯子,也没记得过秤啊
我周大福或者老凤祥买的时候店员都会当着你的面和你确认发票上的重量和实物是否一致。
就是金属铜也不会少这么多
就算是店员想给你掉包,也不可能拿差十几克的镯子给你掉包。有可能是身边的人干的
天天挑个牌子在他门口,卖假金子。
你老公买的,为什么不问你老公怎么回事?
就是个35克的塑料也少不了15克。
这事也许得问她丈夫
发票有克数的
查查家里身边有没有赌的,这种圆的没有花纹的金镯子很容易做个假的换掉的
他老公他去换钱了吧。
周大福周生生是正规店都可信,这个差太多,肯定调包了
老凤祥这种品牌金饰作假我都看过几次报道了
真发票假镯子,讹一把,现在收入少了。
你不买,她百分之百骗不了你,你买了最少50%有可能被骗
真的假的[静静吃瓜]
金店没那么蠢,35g的卖你20g假手镯
有没有可能是顾客身边的人做了什么?
克重的都要现场称重,然后写到售后单据上,双方签字!
问问他老公应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吧,正常来说我老公可不会突然买金手镯给我的,他突然买给我就一定有鬼
[doge][doge]我瞎猜一个可能啊,她老公被妻管严,然后看大金链子买了也不是天天带,拍了照片买了一模一样镀金[作揖][作揖]我这边发生过,真人真事,不过是媳妇拿老公大金链……就我干爹干妈,最后离婚了……[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因为沉迷赌博
谁给他批的执照,就找他!畜生一样!
一般金店大的物品都称重给你看一下。
买黄金开票前都复称啊,才一年就差这么多克,明显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