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的漂亮!湖北襄阳,6名男子在饭店吃饭,共消费260元。吃完饭后,6个人谁也不想吃亏。只见他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突然拔腿就往门外跑。老板娘见状,急忙去追。万万没想到,其中一名男子在逃跑过程中,摔倒在地住院11天。事后,男子向老板娘索赔40760元,法院这么判了! 王玉梅的小饭店坐落在襄阳市区一条热闹的小吃街上。这天晚上,六个年轻人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吵吵嚷嚷地要了一桌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六个年轻人吃得兴高采烈,却丝毫没有要结账的意思。王玉梅有些疑惑,但也没多想,继续忙着招呼其他客人。 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兄弟们,跑!"其中一个寸头男突然站起来大喊一声。 话音未落,六个人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齐刷刷地冲向了饭店门口。 王玉梅愣了一秒,随即反应过来:"这帮人想逃单!"她立刻放下手中的盘子,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 "站住!你们这些无赖,给我站住!"王玉梅边跑边喊,声音中充满了愤怒。 街道上,六个年轻人分散开来,像兔子一样窜来窜去。王玉梅气势汹汹,紧追不舍。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张小洪,那个六人中跑得最慢的,在拐弯处不慎摔倒了。他的膝盖重重地磕在了路边的台阶上,发出一声闷响。 "哎呦!"张小洪痛呼一声,捂着膝盖蜷缩在地上。 王玉梅赶到时,其他五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她气喘吁吁地站在张小洪面前,既气愤又无奈:"你们这些人,怎么能这样?!" 张小洪疼得直冒冷汗,却还嘴硬道:"关你什么事?是你追我,害我摔倒的!" 王玉梅被这无理取闹的话气得不轻:"胡说八道!明明是你们先逃单在先。我追你们,那是正当维权!" 周围很快聚集了一群看热闹的人。有人认出了王玉梅,纷纷指责张小洪等人的行为。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张小洪终于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他勉强站起来,疼得龇牙咧嘴:"行,行,我认栽。多少钱?我现在就付!" 王玉梅冷笑一声:"晚了!走,跟我去警察局!" 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王玉梅"押送"着张小洪去了派出所。谁能想到,这只是这场闹剧的开始。 接下来的日子里,张小洪因为膝盖受伤住院了11天。出院后,他不但没有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狮子大开口,向王玉梅索赔40760元! "你追我在先,导致我受伤。这笔医疗费,你必须赔!"张小洪振振有词地说。 王玉梅听后差点气晕过去:"荒唐!简直荒唐至极!你们先逃单,我追你们天经地义,凭什么要我赔钱?"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法庭上,张小洪的律师据理力争:"根据《民法典》,因他人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我的当事人因被告的追赶而受伤,理应得到赔偿。" 王玉梅的律师则反驳道:"根据《民法典》,行为人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我的当事人追赶逃单者,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构成违法行为。" 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旁听席上的群众也议论纷纷,有同情王玉梅的,也有为张小洪打抱不平的。 最终,法官宣布了裁决,"本院经过慎重考虑,驳回原告张小洪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张小洪支付被告王玉梅餐费260元。"法官的声音在法庭上回荡。 张小洪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这怎么可能?我才是受害者啊!" 王玉梅则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总算还我一个公道!" 法官继续解释判决理由:首先,六名年轻人的逃单行为构成违约,且违背公序良俗。 其次,王玉梅追赶逃单者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构成违法行为。 最后,张小洪的受伤是由其自身逃跑行为所致,应自行承担责任。
要起诉也不应该起诉老板娘,应该告那几个逃单的同伙。。
这小伙明显是有预谋的,他跑的最慢,可能之前已受伤,到这里来找茬讹钱的。
跟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慌不择路跳窗摔死那个类似,不过那个主人赔了几十万
逃单实质上是抢劫
这是一家正规法院,
六人均分受伤者医疗费
张小洪的律师据理力争???他妈的他剧的哪门子理
起诉路政还有修台阶的。
这判决还像个法官
对方律师是瞎辩状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