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女子回家办事,临时占用了大妈的“专属车位”。几分钟后,发现车子被人堵死

滨培看法 2024-09-23 16:16:58

山西太原,女子回家办事,临时占用了大妈的“专属车位”。几分钟后,发现车子被人堵死,女子拨打20多个挪车电话,但始终没人接听。原来,大妈故意不接电话,躲在人群里看女子的笑话。女子一气之下大打出手,民警的处理让人非常解气。

(案例来源:西瓜视频)

曲华华匆匆下楼,看了眼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客户就要到站了,她得赶紧去车站接应。

走到车跟前,曲华华傻眼了,就这么几分钟的功夫,有人竟然把车停到了她的前,死死的挡住了她的出路。

小区的车位都是地上公共停车位,虽然车位有点紧张,但没车位的邻居都是靠边停放。这辆车一看就是故意挡道的,太没素质了。

时间紧迫,曲华华顾不得抱怨,赶紧在车子的前档找挪车电话。

拨通挪车电话,随着“嘟…嘟…”的铃声响起,就是没人接听。曲华华只能继续拨打,一连拨打了20多个电话,始终没人接听。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她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在原地着急的团团乱转。

看到曲华华的窘迫,邻居们纷纷来看热闹,这让曲华华更加焦急。

车主为什么停车这么没素质?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原来,挡道的车主是张大妈。张大妈在小区蛮狠习惯了,把她家门口的这个公共车位当成“专属车位”,别人要是占用了这个车位,她要么堵车,要么扎胎放气,甚至纠缠个没完。

好几个邻居吃过这个亏,所以都对这个车位避而远之。

曲华华这天要接客户,回家换了身衣服,取个文件袋,想着就停几分钟,刚好门口有公共车位,她就停了进去。

万万没想到,刚好被回家的张大妈看到。张大妈就故意把车堵在曲华华的车前,给她一个“教训”。

曲华华拨打挪车电话后,张大妈先是在窗户上偷偷看热闹,等围观的人多了,她下楼站在人群中间,故意看曲华华着急的样子,就是故意不接电话。

看了一会儿,有人认出了张大妈。

“张大妈,你的车挡道了,怎么不去挪车啊?”

邻居的这一声吆喝,让张大妈瞬间有点尴尬,曲华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来到张大妈跟前质问她。

年纪这么大了,有没有公德心?有没有素质?打了20多个电话,故意不接,还在这里看笑话,你这人安的什么心?

曲华华气势汹汹的质问,张大妈觉得让她颜面扫地了,不仅不挪车,还撒泼打滚,辱骂曲华华。骂着骂着,张大妈还动手殴打曲华华。

曲华华正好憋着一肚子气,也毫不留情还手。

很快,曲华华就把张大妈按在地上,打的嗷嗷叫,还不断求饶。

看到张大妈被教训,大家都在原地大声叫好,一个劲的夸赞曲华华。

张大妈觉得自己受到莫大的委屈,报警求助,当着民警的面,一边哭着诉说委屈,一边要求曲华华给她赔偿。

民警通过询问周围的邻居,查看了小区监控,很快就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这一切都是张大妈在无理取闹。

张大妈长期霸占公共车位,还扎别人的车胎,故意阻拦曲华华的车,而且还是张大妈先动手打人的。

经过检查,张大妈只是擦破点皮,伤的并不严重,曲华华并不需要赔偿。

没想到,张大妈竟然纠缠着警察,说她受的是内伤,要求曲华华必须赔偿。

对于张大妈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张大妈长期霸占公共车位,还对其他人的车进行损害,已经属于寻衅滋事。

为了自己方便,把小区的公共车位据为己有,不让其他人停放,这已经是无理取闹,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曲华华着急要出去,张大妈故意不接电话,还在人群中看笑话,这也是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其他寻衅滋事的。

所以,张大妈虽然报警,但她很可能会被认定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

当然,张大妈损坏的那些车,大家也可以趁机主张赔偿。

2、张大妈被曲华华打了,虽然只是皮外伤,但民警认定不用赔偿,这么看来曲华华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张大妈挡车在先,看到20多个挪车电话,故意不接,还在人群中看笑话。被发现后,张大妈又先动手殴打曲华华,所以,曲华华还手可以认定正当防卫,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3、对于张大妈这样拦车的行为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机动车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至200元罚款,并可以拖车处理。

张大妈故意乱停车,挡住曲华华的出路,多次打电话不接的情况下,曲华华可以报警求助,让交警对张大妈罚款,或者拖车处理。

当然,曲华华也可以求助物业帮忙,更加委婉的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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