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发现小偷进家,赶紧告诉男子,男子在床底下看到小偷,妻子要报警,小偷听到报警,立马跳窗逃走,男子把小偷砍伤,造成重伤二级,事后,小偷被刑拘3个月,罚款1000元。不料,小偷不服,向男子索赔19万元,男子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25000元医疗费,但小偷家属还不满足,直接把男子告上法院,法院的判决让男子傻眼了。
(案例来源:江西卫视传奇故事)
凌晨3点,小偷何行竟然闯入赵玉梅的家中,把她给吓得一激灵。
赵玉梅赶紧把丈夫余明光叫醒,她隐隐约约听到家里有动静,肯定是小偷上门了。
两人顿时睡意全无,一颗心悬在嗓子眼上。
夫妻俩仔细一番查找,终于在女儿的床底下发现了小偷,和小偷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余明光到现在想起来,还一阵后怕。
而后面发生的事,让余明光和妻子都始料未及。
2020年6月的一个晚上,赵玉梅和余明光早早地睡下了,向来浅睡眠赵玉梅迷糊中被一道晃眼的亮光给弄醒了,随后,她听了家中有动静。
赵玉梅心里一紧,她怀疑家里进小偷了,赶紧摇醒丈夫。
余明光为了防身,拿了一把刀防身,两人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查看屋里屋外的情况,但是一无所获。
余明光刚松了一口气,也许是妻子虚惊一场。
在路过女儿的房间时,赵玉梅想起女儿的床底是空的,会不会小偷就在下面。
随即,两人悄悄地打开女儿的房间,余明光蹲下来,拿手电筒一照,当他发现床底有个人时,顿时吓得大叫,妻子也被这一声吓得汗毛耸立。
余明光浑身不敢松懈,生怕小偷突然袭击,而床底下的何行也不敢轻易妄动。
赵雅芝啰嗦着喊报警。
而何行听到报警,立马吓坏了,直接就从床底窜出来。
这可把余明光吓了一跳,以为小偷要对他图谋不轨,也被吓坏了,赶紧拿起刀砍伤何行。
何行被砍得嚎嚎叫,想要从二楼跳下去逃跑。
余明光怕出意外,死死按住他,然后叫妻子拿毛巾给何行包扎止血。
警察到了之后,何行大喊救命,还真让人以为他才是受害者。
事后,警察调查得知,何行不务正业,发现赵玉梅阳台有几盆兰花,直接入室偷窃,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
而何行偷窃未遂,还是被刑事拘留3个月,罚款1000元。
就在余明光和妻子以为这事已经了结。
不料,他们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小偷何行将他们告上法院,要求余明光赔偿医疗费9万元和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赵玉梅气急败坏,偷窃不成,反而索要赔偿,真是太荒唐。
可老实的余明光却觉得把人砍成重伤二级,出于人道主义,拿出了25000元垫付何行的医疗费,还多次去看望何行。
奈何何行不打算就这么算了,余明光愿意拿10万元了结这件事。
谁知,何行和家人非但没有见好就收,反而表示必须拿出19万,少一分都不行。
双方多次沟通未果,何行直接将余明光和赵玉梅告上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余明光砍伤何行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余明光在发现小偷后,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采取了防卫措施,但在慌乱中将小偷砍伤。虽然余明光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家人,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他的行为造成何行二级重伤,余明光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检察院考虑到余明光砍伤何行后,及时救治,还主动自首的表现,决定不起诉余明光,还免于他的刑事责任。
2、法院却判决余明光赔偿何行18000元医疗费。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如果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认为何行偷窃在先,才引发了后面的意外,何行承担主要责任,而余明光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他需要承担超出部分的侵权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余明光承担20%的责任,赔偿何行18000元。
而余明光之前垫付了25000元医疗费,何行应当返还余明光7000元。
余明光和赵玉芝被何行家人的官司搞怕了,7000元也不打算要了。
对此,你怎么看?
上人家里盗窃,等同侵略他国,弄死也正常,但它不保护私人财产,还提倡好人好事,如彭宇案。。。。
我是干弱点电的,然后老小区,在医院旁边。然后半夜老两口睡觉呢,一两点钟老太太醒了,小偷正偷东西了,给老太太吓完了。家住三楼,还害怕小偷在从窗户跳下去,然后开的门还得嘱咐人一声,你慢点走,别着急,别摔了。然后因为这个家里安装了监控。。。。
这个狗篮子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