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女子花费5万多买了13条锦鲤,养在自家的荷花池里,不仅赏心悦目,更能给她带来好运气。养了几天后,女子突然发现池里的锦鲤不翼而飞,民警调查后,原来是被路过的大爷偷走了。女子要求大爷返还锦鲤,就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大爷:这么好看的鱼一定很好吃,这些鱼干还给你。
(案例来源:看看新闻)
王锦涛换下高跟鞋,穿上休闲装,端着鱼食来到院子里的荷花池边,准备好好欣赏一下这些可爱的锦鲤。
她不喜欢猫猫狗狗,觉得那些小动物的毛掉的到处都是,只有锦鲤最好养,每天下班丢点鱼食,看他们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心情也能好很多。
王锦涛是个商海打拼的女强人,她很在意风水上的财运,这个荷花池是一个大师帮忙看的,她还花费50000元,挑选了13条锦鲤,养在这个荷花池里,据说能够很好的聚财。
可别说,自从养了这些锦鲤后,王锦涛觉得事业上顺利了很多,这些锦鲤也就成为了她的心肝宝贝。
这天下班回家后,王锦涛又来喂鱼。
奇怪的是,今天的荷花池感觉有些浑浊,投放了半天鱼食,竟然没有一条锦鲤过来,王锦涛意识到了不对劲,赶紧顺着荷花池寻找。
找了两圈,终于在一片荷叶下看到了一条锦鲤,其他锦鲤都不翼而飞了。
王锦涛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
经过警察的现场勘查,以及附近的监控查询,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
原来,她的锦鲤是被不远处的李大爷偷走了。
李大爷退休在家,一天闲的没事就喜欢闲逛。这天逛到王锦涛家门口时,透过栅栏门看到里面的锦鲤不错,四下瞅瞅没人,就翻墙进入院子里。
李大爷找了个网子和水桶,跳进水池里把锦鲤捞走,这一捞就捞走了12条,只有一条因为水太浑浊,没有被李大爷发现,这才逃过一劫。
既然找到了偷鱼的李大爷,王锦涛和民警一起来到李大爷家,希望能够拿回她的这些锦鲤。都是邻居,只要鱼好好的,她也就不追究李大爷的法律责任了。
来到李大爷家后,王锦涛被气到石化。
警察问李大爷,你偷来的鱼呢?
李大爷看到事情败露,也就老老实实的交待。他把民警和王锦涛带到阳台上,指了指正在晾晒的鱼干。
李大爷偷鱼并不是为了养,而是觉得这些鱼长得这么好看,吃起来一定也很美味,他只是想捞回来尝尝鲜。
可是,一次性拿回家12条大胖锦鲤,他一次也吃不完,于是,就把鱼开膛破肚,晒成鱼干,慢慢吃。
王锦涛气的血压飙升,望着这些鱼干质问李大爷,你知不知道这些鱼是我花5万元买来的?想吃鱼超市卖的那么多,非要吃锦鲤吗?
李大爷一听这鱼这么贵,他还委屈的不行,嘟囔着说道,我也不知道这鱼这么贵,这些鱼干都在这,还给你。
那么,李大爷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李大爷不知道,这几条鱼足以让他面临有期徒刑的处罚。
李大爷一时嘴馋,翻墙进入王锦涛的院子,偷偷捞走12条锦鲤,价值近5万元,不管是涉案金额还是入室盗窃的情节,李大爷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要是鱼完好无损,王锦涛不追究法律责任,李大爷还有回旋的余地。
现在把鱼变成鱼干,李大爷只怕要面临将近三年的有期徒刑处罚,他不知情并不是免责的理由。
2、李大爷还要赔偿王锦涛的损失。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王锦涛购买的是名贵锦鲤,肯定有购买信息和发票,计算按照成本索赔,李大爷也要赔偿近5万元的损失。
3、李大爷抓走的不仅仅是几条鱼,更是王锦涛的财运,因为自己的无知,最后走上刑事犯罪道路,真的是得不偿失。
都说没文化真可怕,李大爷的经历告诉我们,小偷也要有文化,如果他认识这些锦鲤的名贵之处,也就不会偷回家吃,更不会因此面临刑事处罚。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退休了闲的无事,这回给自己找了个事干不会再闲啦,踩缝纫机的活
死判重罚老不死祸害人
大爷说我:老汉我今年75。
入室盗窃!
别追究了,这大爷煞气够,帮你化大灾了,否则,你这么有钱还露富又不请保安,会带来破财劫色之灾。你转换了思维,就没有这么气了,若你继续纠结,会被气出病,你不追究大爷,放大爷一马,还相当于做了善事,自己会看开。
大爷个鬼,老狗还差不多
老了老了,还干偷吃的事情,想知道的是,这老头家人知道这事情,估计是不是都感觉没脸见人了。
这位老李头就是一个无赖,偷盗成瘾,应判五年刑
幸好没养河豚,不然这老贼偷回去吃死了,他家人又得讹一大笔!!
这下运给转走了
小区观赏鱼是不是这玩意,不要那天被我儿子抓起来了
连累子女
你说不追究就不追究吗这是刑事罪
入室盗窃,数额较大
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幸好翻栅栏时没摔坏,不然还得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