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内蒙,一48岁男子,当临时工赚了180块。老板却迟迟不给工钱,男子

运良说是非 2024-09-27 12:40:11

“丧心病狂!”内蒙,一48岁男子,当临时工赚了180块。老板却迟迟不给工钱,男子上门讨要。老板父子俩嫌男子晦气,不仅没给钱,还把男子暴打了一顿。男子回家后没跟家人提及此事,次日颅脑受损死亡,最终是一个男孩说出真相。 (案例来源:一线普法) 这天,白强在上班期间,突然接到叔叔打来的电话:“你赶紧过来一趟,我出事了。” 还没等白强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电话就挂断了。随后,叔叔的手机始终处于无法接听状态。 白强感觉不对劲,打电话给婶婶,询问是怎么回事? 婶婶王兰说自己在外面买菜,15分钟后,王兰给侄子回电话,说她老公白冬山可能喝了点酒,躺在床上休息,并无大碍。 白强轻松了不少,下班后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特意跑到叔叔家中。 而此时,白冬山依然躺在床上,看起来很虚弱不管家人问他什么,他都用沉默回答,鼻子上还有一些血迹。 白强见状提出送去医院,王兰却有些犯了难,因为她总计就只能拿出300块,显然这点钱压根就不够,而当时白强出来的急,身上也没带那么多现金。 事情发生在2013年,那个时候手机支付功能还没有普及。 王兰准备天亮之后,找邻居借点钱,然后再送自己的老公去医院。 可谁也没有想到,次日原本身体强壮的白冬山却停止了心跳。王兰以为丈夫有什么疾病猝死,但白强却认为事情并没这么简单,果断报了警。 经法医检查,白冬山是因颅脑受伤而亡。 这就意味着,白冬山可能生前被人殴打过。 经了解,48岁的白冬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他不仅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就连年迈的岳母以及小姨子也是借住在他家。 白冬山为了这个家,任劳任怨。在工地上干活的他,比谁都卖力,工地放假的时候,他就四处打临工。 那天早上,白冬山从外面干完活下来,回到家刚喝了一口水又出门了,他对岳母娘说:“有个老板欠了他180块工钱一直没结清,他要去一趟。” 为什么白冬山出去没多久,就向侄子打去求救电话呢? 跟白冬山一起干活的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声称欠白冬山180块的包工头叫李国兴,这人就喜欢拖欠别人的工资。 可当警方找这个李国兴了解情况时,他却说自己早就给白冬山结清了工资。 警方调取李国兴家门口的监控,看到一个老太太路过他家门口时,短暂地停留了十几秒,张着头朝里面观望,很明显这家人当时正在发生什么事。 细心的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一扇玻璃窗户上,有两个人影在拉扯。 警方反复查看监控,发现当时还有一辆出租车经过。费尽一番周折,警方找到当天乘坐出租车的那个16岁男孩。 他声称当时看到两个男人,不停地用脚踢一个中年男人,把他的头按在地上踩。 有了目击者的证词,李国兴被带到警局,起初他还装傻充愣,一个劲地摇头晃脑,答非所问。民警还以为他精神出了问题,经过鉴定一切正常。 而这边李国兴的儿子承受不住压力,很快就如实招认。原本在县城上班的他,那天接到母亲的电话,让他回家相亲。 可让李国兴恼火的是,这么重要的日子。白冬山一大早就上门来讨债,他认为不吉利,因此不仅不给钱,还伙同儿子把白冬山揍了一顿。 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会闹出人命。 挨了打的白冬山,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要钱没要到,还平白无故挨了一顿打。白冬山的心情可想而知,回去的路上,他头晕脑胀走路也摇摇晃晃,感觉不舒服的他直接躺在床上休息。 可妻子却以为他太累或者是喝多了。 事实上白冬山不说话,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说不出话了。如果家人能够早一点送去他医院,或许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落网后,这对父子俩追悔莫及,小李还哭着喊妈妈。 父子俩平时就耀武扬威惯了,这才会做出这种天理难容的事。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支付劳务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本案中白冬山帮李国兴干了一天半的活,双方约定好工钱180块,可李国兴却没有及时支付工资。作为劳动者,有权向雇主索要劳动报酬。 李国兴故意拖欠不给,还对白冬山拳打脚踢,这样的行为令人发指。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观上,这对父子可能并没有想过要死者的性命,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作为成年人,他们应该知道反复击打别人的头部,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受害者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残忍夺去性命,属于情节恶劣,这对父子理应重判。 3、家属可要求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父子俩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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