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男子在药店购买了一盒伟哥,发现有质量问题。第二天,前往药店,以140元

沐白史记鹿 2024-09-29 01:36:47

湖北黄石,男子在药店购买了一盒伟哥,发现有质量问题。第二天,前往药店,以140元/盒的价格,再次购买了50盒,总共花了7000元。随后,男子以药店卖假药为由,向市场监督局举报,并要求药店退一赔十,索要赔偿71400元。老板怒了,认为男子是恶意敲诈,拒绝赔偿。男子索赔不成,将药店告上法庭,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最近,湖北省的张某(化名)就遭遇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作为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张某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养生保健。他尝试过多种保健品,希望能够改善自己日渐衰退的身体机能,尤其是在夫妻生活方面。   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在一家药店的橱窗里看到了一款名为“伟哥”的特殊药品。药店的广告语充满了诱惑力,声称服用该药能让男性重振雄风,让夫妻生活更加和谐美满。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张某花费140元购买了一盒“伟哥”。然而,当他满怀期待地服用了两粒后,却并没有感受到任何效果。   张某感到十分纳闷,仔细查看了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发现上面的信息与他在网上搜索到的资料有很大出入。   为了一探究竟,张某再次来到药店,狠下心一次性购买了50盒“伟哥”,总价高达7000元。回到家后,他立即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上查询这款药品的信息,却发现根本没有任何相关记录。   至此,张某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购买的竟然是假冒伪劣产品。他感到愤怒和无奈,决定找药店讨个说法。张某提出了退一赔十的要求,即退还7140元药款,并额外赔偿71400元损失费用。   没想到,药店负责人非但不承认错误,还一口咬定是张某存在恶意行为,在发现问题后不但没有及时告知,还故意购买了大量假药,因此拒绝支付任何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决定诉诸法律,将药店告上法庭。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该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药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市场监管的相关规定,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具体而言,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作为惩罚。   其次,作为消费者,张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药店侵犯,他完全有权利依法向药店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于销售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向消费者支付不低于违法销售产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者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损失的三倍费用。 而药店认为张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明知道这样,还进行大量的购买,就是奔着赔偿去的。   根据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法院判决,因药店作假导致售卖假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按照赔偿要对张某进行赔偿,以及关店整顿。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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