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夫妻俩发现,很多卖食品的商家在处理投诉时,都会选择赔钱。于是,夫妻俩心

陈士杰聊社会 2024-10-02 17:10:45

广东肇庆,夫妻俩发现,很多卖食品的商家在处理投诉时,都会选择赔钱。于是,夫妻俩心生一计,他们开始大量网购食品,收货后故意在食品里放毛发、虫子等异物,并拍下照片,向网购平台恶意勒索达700多次,获利61716元。他们还在网上招徒弟,传授方法,学费399元。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环球网)

孙兴鸿抱着一大堆快递,慢悠悠地一路回到了家。

把怀里快递一股脑全扔地上后,孙兴鸿赶紧喝了几口水,准备歇一会就开工。

他在几家不同的店铺里,买了好几种不同的食品,不过,他并不是买来吃的,而是准备拿来“搞事情”。

孙兴鸿叫来媳妇宋扬凡,俩人一起把食品一一拆开,然后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毛发、虫子,分别放进了不同的食品里,接着,他拿出手机咔嚓咔嚓一顿拍照。

这时,重头戏来了。孙兴鸿在平台上点开不同商家的对话框,把对应的照片挨个发给客服。

然后,他佯装生气地说,在你们食品里吃出异物了,真是膈应死了!必须给我处理!

很多商家看后都会说,实在不好意思,要不给您把钱退了吧?

孙兴鸿一看对方上套了,就会开启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因为,他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对方只赔食品的钱,而是索要更多赔偿。

于是,孙兴鸿不依不饶的说,退个钱就想了事?得亏是我及时发现了,这要是把异物吃进肚子里了,你们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孙兴鸿让商家必须赔他一个满意的金额,否则他就投诉,申请平台介入。

很多商家为了不把事情闹大,最终都会选择妥协,自此落下孙兴鸿设下的圈套。

而孙兴鸿和他的妻子宋扬凡,已经是干这种缺德事的老手了。

2021年,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网购带来的便捷时,孙兴鸿却在网络上发现了一个“商机”。

他注意到,一些食品商家对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处理得极为谨慎,甚至很多商家为了息事宁人,会给一些金钱上的赔偿。

自此,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孙兴鸿心中萌生。

他拉着自己的妻子宋扬凡,开始了一场又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他们开始在各大网购平台及食品生产厂家频繁下单,每次收到商品后,便悄悄地在食品中放置毛发、虫子等异物,然后拍照留证,以此向商家索赔。

每一次的成功,都让夫妻俩兴奋不已,那种不劳而获的感觉让他们欲罢不能。

随着时间推移,夫妻俩也越发猖狂,他们向网购平台及多个食品生产厂家恶意勒索达700多次,敲诈勒索金额共人民币61716元,每一次的成功都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

孙兴鸿甚至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学徒,传授他的敲诈秘籍。

2023年初,孙兴鸿收了孙军超这个徒弟,对方给他交了399元的学费。

在孙兴鸿的指导下,孙军超利用该方法在网购平台16次恶意勒索某团公司,共计人民币1739.38元。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投诉次数的激增,一些商家开始警觉,并联合报警。

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孙兴鸿等人的罪行也逐渐浮出水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孙兴鸿等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们通过故意在食品中放置异物,并以此为由向商家索要赔偿,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且他们多次实施此类行为,数额逐渐增大,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孙兴鸿还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

《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孙兴鸿不仅自己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还收取学费,向孙军超传授敲诈勒索的方法,帮助其实施犯罪行为。这一行为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

孙兴鸿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虽然此条法规主要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在本案中,孙兴鸿等人并非真正的消费者,而是利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商家的谨慎态度进行欺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兴鸿、宋扬凡、孙军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孙兴鸿还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又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依法判处被告人孙兴鸿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扬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法判处被告人孙军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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