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一男子吃89元的自助料理,自己带了个大盆,吃了很多的美食,店员看不下

岁已暮聊社会 2024-10-03 18:48:42

黑龙江大庆,一男子吃89元的自助料理,自己带了个大盆,吃了很多的美食,店员看不下去,让他用店内的餐具,说了好几次,男子不肯,冲到前台大闹,说不让他吃饭,自己又没浪费,随后举报到市监局,店家表示:这样吃下去无法回本!

(内容来自:热榜)

刘大力站在自助料理店的前台,情绪异常激动,他一手指着站在前台的工作人员,一手紧握成拳。

他愤怒地大喊:“什么玩意这是!我吃这么多东西我浪费了吗?不让我吃饭,自助餐咋的,你要说我浪费行,我一点都没浪费,就是吃的多点!”

刘大力的声音震耳欲聋,周围食客都往这边看来,前台的工作人员一脸无语,想试着和他沟通,无奈刘大力暴跳如雷。

刘大力是这家自助餐厅的常客。每次只需89元,他就能在这里享受到各式各样的丰盛美食。

这天,他像往常一样来到餐厅,准备大快朵颐,然而,就在他专心挑选,取海鲜时,却突然被店员阻拦,刘大力感到不可思议。

店员看见他拿了一个很大的盆,提醒了很多次,只能使用餐厅的餐具,刘大力不听,只管用自己的盆吃饭。

店员劝阻多次,说这是餐厅的规矩,让他使用餐厅的餐具吃饭,刘大力不肯。

店员的话惹恼了刘大力,他一气之下冲到了前台,大声喊叫着店家不让他吃饭,自己不就是吃的多了,又没有浪费,凭啥不让他吃饭?

视频被发到了网上,很快引起了关注,众说纷纭,议论纷纷。

自助餐厅认为这么吃下去就要亏死,刘大力却认为店家玩不起,嫌自己吃的多,所以才不让他吃饭。

面对舆论的压力,店家出面解释,他们表示,并不是不让赵大山吃饭,而是因为他自带了餐具,而且是一个很大很大的盆。

店员多次提示,不能用自己盆子吃饭,要用店里的餐具,也没有不让他吃,是他自己冲了出去。

刘大力听了店家的解释,心里依然不满。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用了一个稍大的碗来装食物而已。

而且,他每次来吃都遵守规矩,从不浪费食物。为什么这次就要被这样对待?

店家也很有意思,无论人家多能吃,你干这个的,有的人吃的多,有的人吃的少,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能吃。

如果实在玩不起,至少这顿饭让人吃完了吧?

不管食客用什么装饭,只要他能吃完,确实没浪费,关键是商家又没规定不让自带餐具。

不过刘大力也的确是很有趣,自助餐你可以敞开着吃,但是自己带个盆是个什么意思?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由于舆论发酵,自助料理店已经给刘大力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刘大力花了89元来吃自助料理,店家并没有规定客人只能吃多少。

店里的客人有人能吃,有人吃的少,只要不浪费,的确不能拿顾客的食量来说话。

2,刘大力表示,不和解,已经举报到市监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刘大力认为,店家虽已退款,自己并不接收道歉,店家既然是开自助料理店,既没有规定食客上限,也没规定不能自己带餐具。

既然开自助餐店,就要想到有人多吃,有人少吃,自己没有浪费,也没有打包,自助店不让自己吃,就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3,本次事件主要在于店家有没有提前告知顾客,不可以自带餐具。

自助料理店作为经营者,有权制定自己的经营规则,包括是否允许顾客自带餐具。

如果店内有明确规定禁止自带餐具,并且该规定在顾客消费前已明确告知,那么刘大力自带餐具的行为就可能违反了店规。

如果店内并未明确禁止自带餐具,或者该规定并未以显著方式告知顾客,那么商家以此为由拒绝服务就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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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3 20:01

    你一下子把好菜都打包了,别人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