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发生了一起让人惋惜的悲剧,14岁女生林悦趁着父母不在家,邀请了同龄的男生张明来家里玩。两人都是初中生,平时经常在网上聊天,这次终于有机会面对面。直到深夜十点多,林悦的母亲李梅突然提前回家,发现女儿房间里有动静,心里猜想可能是女儿的同学,打算进去打招呼。敲了敲门,林悦开门时满脸慌乱,原来张明因为害怕被发现,从五楼窗户顺着空调架往下爬。不幸的是,张明失手摔下,当场死亡。张明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认为是李梅母女的责任,要求赔偿45万元。李梅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双方争执不休,最终只能通过法律解决。法院审理认为李梅的突然回家引发了张明的恐慌,导致其做出危险举动,因此判决林悦用个人财产赔偿张明父母42.8万元,不够的部分由林悦父母承担。李梅对判决结果不满,表示将提出上诉。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青少年安全和家庭教育方面。想想看,两个初中生在家里玩耍,原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为什么会走到如此悲惨的地步?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更是家庭、教育和社会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
首先,张明的行为本身就充满了青少年的冲动和不理智。根据心理学的研究,青少年在面对压力时,常常会做出错误的判断。比如,许多青少年在面对父母的监管时,常常选择隐瞒和逃避,而不是坦诚相对。这种行为在他们心中是一种保护机制,然而,往往却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张明在恐慌中选择了从窗户逃跑,完全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全,反映出他在危机时刻缺乏理智和判断力。
再看李梅的角色。作为母亲,她的突然回家并没有恶意,反而是出于对女儿的关心。然而,这种关心却意外地成为了悲剧的导火索。或许在李梅的心中,她只是想确认女儿的安全,却未曾想到这一举动会给孩子带来如此大的压力。这样的情况在许多家庭中并不罕见,父母对孩子的关心有时会变成一种无形的压力,导致孩子在面对父母时产生逃避心理。
在这个事件中,赔偿问题更是引发了更深层次的讨论。张明的父母要求赔偿的金额显得极为沉重,45万元的赔偿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这样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在情感上又是否能得到理解?法律的判决虽然给出了一个结果,但却并不能真正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赔偿金能换回生命吗?显然不能。这样的纠纷不仅仅是金钱的较量,更是情感的撕裂。
我们也许可以借用一些生活中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想象一下,某个家庭因为孩子的学习问题而频繁争吵,最终导致孩子选择逃避。这样的情况在我们的周围屡见不鲜。父母的期望与孩子的压力之间的矛盾,往往会让青少年感到无所适从,甚至走上极端的道路。正如一些人所说的,家庭教育的失误可能导致孩子一生的悲剧。
在这个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陷、以及社会对青少年行为的忽视,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地方。我们不能仅仅将责任推给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家庭,而是要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何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思考的课题。
这起悲剧不仅仅是林悦和张明的故事,而是整个社会的缩影。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某个事件的参与者。或许,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代,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在家庭和社会中建立起更好的沟通和理解,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时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言辞,因为每一个小小的决定,都可能在不经意间改变他人的命运。
回自己的家,看自己的女儿,有问题吗?难道他自己跳楼没责任吗?真是个糊涂法官
糊涂法官
葫芦法官判糊涂案
摔死一个祸害,害了一个家庭!
我特么回自己家,看👀自己的孩子,居然要赔偿40多万? 这不是个笑话,又是什么?
这样都能做法官,服了
要求赔偿45万的依据是什么?
回家有风险,决定需谨慎
照此法官的意思不能轻易回家[滑稽笑]
翻版王浩
回家有错?真是谁死谁有理!
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如果男孩是被邀请来家里玩的,那么女孩家应负责安全问题,如果是不请自来,那么安全问题就应该由自己负责
首先要查明是男生自己出于害怕要跑还是女生让他跳窗的。这和女生母亲没关系。得认命,赔你钱会害了女生及其一家。法官也得好好学习深造为今后更合情理判案。
还不能回家了
个人认为,没有过错行为而造成他人权益损害不应承担责任。如果编者所说是事实。回家是无过错的,不存在突然或不突然的说法,从逻辑上延伸,楼盘建设者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明知建这么高的楼会产生摔死摔伤的可能后果,为什么去建造?道路建设者明知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后果,是不是应该为每一起交通事故承担责任?
这种案件不应该立案。
自己的家不能回,回来不能看看自己女儿?
没成年,哪来的个人财产??瞎呲呲。
他为什么要跑做贼心虚 他的监护人得赔偿这一个单元的住户损失 因他的死亡楼价大跌 住户心理阴影还得去看心理咨询师也是一笔费用
让一个14岁的女孩出钱赔偿是谁的决定???是王佳佳法官吗??
这种法官缺乏思维,最起码的研判分析都不懂,人家回自已家关她何事,说明什么呢?在人家家里玩,应有时间观念,这么晚还不回家,想干嘛?这不是作贼心虚吗?本身他家庭也缺乏管教。自已出了问题,担当的责任是最大的,正门不走,走邪路死了,这不是自找的。主责是他自已与家庭,而女家只负次要人性的补偿责任。
人家法官也不是傻子,如果类似的案子判女方有责任,那极大的可能就是女方怕自己母亲发现,主动提出让男方翻墙或者翻窗,这种文章,就是恶意引导群众仇视司法的。
出于同情,可以赔偿4.5元
我觉得这个判决搞笑,回自己家吓着别人了?假如是小偷呢,回家吓着小偷死了,该如何判。任何时候都是以死为大???
胡编乱造
两个未成年人女孩怀孕了法律上认为男孩乃至家长都没责任,怎么到这就都是女方家的责任了,至少男方自己负主要责任啊
判的没毛病。有助于未成年男女谨慎言行。不随意邀请异性到家中。否则会有经济风险。本案是女儿邀请男生来家里做客。理由是母亲不在,可以相叙畅聊,这两人应也有男女相悦之情,是否有其他关系文章没明确)。换言之,若母亲在家,女生是不方便的,带异性会被责骂,被禁止的。这是女孩平时对母亲的习惯性认知!结果母亲突然回来了,整个局面就在这样的习惯性推定中,变成了可怕的、女儿会被指责,女儿害怕,于是,这个男生为了不让女孩陷入困局,选择冒生命危险爬窗下楼了。没毛病啊,为了长远的社会男女关系的风气净化。从未成年人抓起,你叫人家来的,你害怕你妈,因为你的恐慌间接导致了男生从窗户避走。当然是需要监护人来承担后果呀。主要不是为了针对母亲。而是为了惩罚女孩加强家长的监管教育、警示更多的年轻人,未经家长允许不要擅自做主,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后果自负。
应该是发生了关糸才会怕到爬楼,若无干坏事不至于!如今的初中生也很懂得……
林悦的个人财产是哪里来的?一个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她有自主支配自己的个人财产的权利吗?
要是小偷进你家,你回家小偷跳楼摔死了你也有很大责任,你不回去就不会造成小偷跳楼,由此推论,你是主责。笨法官宣布: 赔偿小偷的一切损失。退庭![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自己的家难道不能提前回来吗?
关键看,谁的关系硬
总得来说,这个女儿带男的回来,现在出事她肯定是跑不了。但这赔偿也太离谱了吧 回趟家本身并无过错啊 这40w太离谱了啊 [捂脸哭]
判的没毛病。有助于未成年男女不随意邀请异性到家中。负责会有经济风险。本案是女儿邀请男生来家里做客。理由是母亲不在,可以相叙畅聊,这两人应也有男女相悦之情,是否有其他关系文章没明确)。换言之,若母亲在家,女生是不方便的,带异性会被责骂,被禁止的。这是女孩平时对母亲的习惯性认知!结果母亲突然回来了,整个局面就在这样的习惯性推定中,变成了可怕的、女儿会被指责,女儿害怕,于是,这个男生为了不让女孩陷入困局,选择冒生命危险爬窗下楼了。没毛病啊,为了长远的社会男女关系的风气净化。从未成年人抓起,你叫人家来的,你害怕你妈,因为你的恐慌间接导致了男生从窗户避走。当然是需要监护人来承担后果呀。主要不是为了针对母亲。而是为了惩罚女孩加强家长的监管教育、警示更多的年轻人,未经家长允许不要擅自做主,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后果自负。
太扯犊子了吧
预约回家
无耻的法官[屎][屎]
男孩的父母对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义务?半夜10点了孩子不着家也不管?这才是导致孩子出意外的主要原因,应该把这对父母抓起来
不做亏心事,不怕翻窗口
甭说初中生,就是30多了有时丈母娘还在俩人最亲热的时候捣乱
法律上侵权责任必须有因果关系,人家父母回自己家和你孩子从5楼爬下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实际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没办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从楼上爬下去是你孩子的想法,是你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只是发生场所在别人家里,法律上不能因为事故发生场所而推定事故责任方,而是要看场所所属人有无安全责任义务。就像你从金茂大厦跳下去自杀,金茂大厦所有人还要因为楼是他家的赔你钱不成?
双方都有责任
回自己的家还要赔45万,很多男人偷情丧命
深夜十点多了,未成年的父母也会打电估催孩子早点回家吧,呆在人家家那么久呀!
小男孩没做坏事,爬窗户干什么
现在都UC比抖音更操蛋,啥事都说得长篇大论,懒得看。
法官同情孩子家长可以!但是不能吓判!人家回自己家!看下孩子有啥毛病?谁让你下楼了?
赔个鸟!回家又不知情!
胡说八道!
这里已经考虑了男孩儿自身的责任,要是女孩全责就不是四十二万的事了。不过我认为还是有点多,女孩最多是对等责任
未成年的两情相悦😂
回自己家都不行?还得提前先告诉你?你特么是隔壁老王吧?
什法院读了书没
这种法官怪不得会有人杀
乱七八糟的文章,同名的文章己看过,法院判决是无需负担任何责任
14岁就会偷情了吗????不是偷青为何爬窗逃跑???
判个毛线的案
看看吧,又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
广而告之,看看昰谁判的,虽然可怜但不是判陪依据,别和稀泥
自己弄出的事自己负责
@法官为什么要这样判
自已爬自已掉找人家赔钱法官是他爸啊
小偷来家偷东西,刚好法官回家,小偷跳楼逃跑摔死了,判法官不应该回家啊。
先别急着要赔偿说不定那女孩肚子已经有你孙子了!
懂了,以后回自己家一定要提前打电话通知一声
换个地方再看看这种法官也叫法官
我不信有这种糊涂法官。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为什么要赔???
这个法官回家要小心了,几时丢了性命都不知道
糊涂法官!
继续编
同学们啊!看👀来敲女儿♀的门🚪需谨慎啊,要不然就出人命呀!!!
回家有风险,敲门需谨慎!
男孩心里没鬼会怕窗户?具体干了啥?多想一想还是有可能的
扯淡呢?自己的家还不能回了?自己判断处置失误却要别人承担后果,你咋想的?
呵呵!回自己家也有错!!!
不管的话自己就成外婆了。
问题是,他为何跳窗逃走?是谁让他这么做的?如果是自己决意这么做的,那女孩家没有责任
这判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回自己家也不行了,还要看看有陌生人吗
这他妈的法官,估计自己有过跳楼的经历。
假的
一个约会,毁了两个家庭?👨👩👦👨👩👦
乱了
一个糊涂心事想的太多,敢要;一个糊涂事情做的太多,敢判!
法院审理认为李梅的突然回家引发了张明的恐慌?法官突然回家,坏了我的好事,还引发了我的恐慌,还愣着干嘛,赔钱
肯定在做别的事
深夜了不叫自己十来岁的孩子回自己家,明显监护不力,男方全责。
现在这社会,就认钱,啥都赔钱
这就是所谓最公正的法官。
是法律超出人类认知 还是法官要改变社会的良知
胡说八道
倒反天罡的世界
法院误判,可以上诉,死了应该,
又是一个王浩法官再现
男生肯定做了坏事,跳楼谢罪
叫法官去抢就可以了
事实告诉你不应该回家,特别是不应该提前回家,得打电话回家,确认好作案工具都藏好了,你就可以回家
如在路上死的,所有路人都有责!
现在是死了索赔的准赢,谁死谁有理?这么着这女孩的母亲就因赔钱这事又来个“鱼死网破”的,是不是女孩的家人得回头要男孩的家人索赔呢?这判官他妈不是人![AK47]
少了个吃饭的,对社会,有益无害!…减少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