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位六十多岁的大爷发现小区里停了一辆没人管的车好几年了,心想这车说不定能给

半莲评趣评你好 2024-10-07 17:46:00

重庆,有位六十多岁的大爷发现小区里停了一辆没人管的车好几年了,心想这车说不定能给自己带来点好处,就去找交警要了车主的信息。车主非常感谢,但老汉非要10000元才肯透露位置,车主最后答应了。车主赶到后只给了7000块,老汉不同意,于是车主写了个协议,保证之后给剩下的钱。车提走了,钱却不给了,老汉将车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很意外! 小区里出现一辆“僵尸车”并不稀奇,但如果这辆车成了退休大爷眼中的“摇钱树”,事情就变得耐人寻味了。最近,重庆长寿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退休老人杨世龙和车主小程因为一辆“无主车”和10000元信息费,对簿公堂,最终法院的判决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老人“为老不尊”还是车主“过河拆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小区“无主车”引发的纠纷,看看法律和道德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杨世龙退休后,每天的生活就是从小区到菜市场,两点一线,简单又规律。然而,一次偶然的发现,却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也让他动起了“捞一笔”的念头。 小区角落里长期停放着一辆落满灰尘的越野车,引起了杨世龙的注意。敏锐的他断定这辆车多半是“被遗忘”了。 “无主车”=“没人管”=“有利可图”?杨世龙的脑海里迅速闪过这一串等式。他开始行动了,目标直指车主。 杨世龙跑了好几次交警部门,终于拿到了小程的联系方式。电话接通,杨世龙故作神秘,暗示自己知道车辆下落,却绝口不提具体位置,直到小程主动询问“辛苦费”。 “10000块,你车我给你找”——杨世龙抛出了自己的报价。令他意外的是,小程竟然满口答应,只是提出先付7000,见到车再给剩下的3000。 杨世龙当然不傻,他深知“口说无凭”的道理,更何况是和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为了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要求小程写下欠条,按下手印,这才放心将车辆位置告知。 小程如约而至,看着眼前这辆久违的爱车,百感交集。她按照约定交了7000元,还签了协议,答应之后再付剩下的3000元。 事情到这里,似乎皆大欢喜,杨世龙“躺赚”10000,小程失而复得。然而,事情真的会如此顺利吗? 几天过去了,3000元尾款却像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杨世龙多次联系小程,得到的却是各种推脱和拒绝。“小区又没物业,你凭什么要这么多钱?”小程的回答让杨世龙怒火中烧。 “说好的10000,你现在出尔反尔,还有没有诚信?”杨世龙据理力争。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终,杨世龙一纸诉状将小程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的3000元尾款。 法庭上,杨世龙振振有词:他为了找到小程,来回奔波,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收取信息费合情合理。 再说啦,双方都签字画押了,小程按协议付尾款是应该的。 而小程则辩称,杨世龙的行为属于“漫天要价”,利用她急于找回车辆的心理,索取高额信息费,有违公序良俗。 在“信息费”这场较量中,法律最终会偏向谁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杨世龙的行为虽然不构成违法犯罪,但其索要高额信息费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不应支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捡到遗失的东西,应该还给失主。捡到东西的人可以向失主索要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但不能借此要求高额报酬。 杨世龙要是发现了没人认领的车,应该赶紧联系车主,把车还给人家。他虽然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不能以此作为要挟,索取高额信息费。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杨世龙的要求,小程不用再付那3000元了。 杨世龙的行为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捡到东西不能索要报酬,更不能以此牟利。 在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的公德和道德责任。 要营造一个诚信友爱的社会,每个人都得从自己做起,大家一起努力。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我们对信息时代有偿信息服务的思考: 信息服务应该建立在合理、合法、公平的基础上。信息提供者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不能“漫天要价”,更不能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暴利。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信息市场,帮助大家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 “无主车”事件最终由法律作出了判决,但这事儿引发的思考还远远没有结束。 在信息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但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我们期待,未来能有更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信息服务市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坚守道德底线,做一个拾金不昧、诚实守信的人,共同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环境。 原文刊载于小栗子看法2024-08-13关于“重庆,六旬老汉发现小区内停放一辆无主车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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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08 19:43

    交警有电话滴

  • 2024-10-08 22:01

    这样弄下去就更没人做好事了

  • 2024-10-08 21:15

    属于敲诈勒索吧

  • 2024-10-08 21:45

    "失物归主,可要求30%的报酬",要少拉。

  • 2024-10-08 20:07

    可能吗

  • 2024-10-08 22:17

    这就是老话说的:“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

  • 2024-10-08 21:01

    一看就是编的,法官会这么判吗?信息费是法院给规定的啊

  • 2024-10-08 21:32

    现在老拿重庆说事儿

  • 2024-10-08 21:30

    退休工资取消吧,这活来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