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恶犬还狠!"云南,一女子看见自家的狗,撕咬一个孩子,导致孩子溺水丧命。女子带

兰亭说事 2024-10-11 21:27:40

"比恶犬还狠!"云南,一女子看见自家的狗,撕咬一个孩子,导致孩子溺水丧命。女子带着狗扬长而去,事后,家属要求女子赔偿26万。法庭上,女子叫嚣:"3条狗咬人,凭什么只让我赔钱?"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炎热的周末下午,云南某水库边,聚集了不少来避暑的家庭。10岁的小明和几个小伙伴,正在浅水区玩耍,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正在悄然逼近。突然,三条体型硕大的烈犬,从远处狂奔而来,它们没有戴狗链,也没有主人跟随。 这些烈犬显然受到了,嬉闹声的刺激,直接冲向了孩子们。其他孩子见状四散逃开,但小明却没能及时反应过来。只见三条烈犬一拥而上,将小明扑倒在地。尽管小明拼命挣扎,但面对体型是自己数倍的烈犬,他显得格外的无助。 眼看小明就要被咬伤,另一个意外发生了,他失去平衡,跌入了水中。正当周围的人们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时,一位中年女子匆匆赶到现场,她正是这些烈犬的主人张兰。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张兰并没有采取任何救援行动,而是冷漠地看了一眼水中挣扎的小明,随后快速抓住了,其中一条狗的项圈,拽着那条狗就匆匆离开了。 由于现场一片慌乱,没人有顾及到,倒在水中的小明。等到他的父母闻讯赶到时,孩子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医生虽然尽力抢救了,可小明依然离开了这个世界。 案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周围居民的指认和监控录像,他们很快锁定了狗主人张兰。然而,面对警方的询问,张兰却矢口否认:"那不是我的狗,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警方并没有就此放弃。他们调取了现场的DNA样本,并从张兰家里提取样本进行了比对。结果证实,咬伤小明的确实是张兰家的烈犬。但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些狗属于法律明令禁止普通人饲养的烈性犬种。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令人心寒的事实浮出水面:张兰不是第一次因为自己的狗伤人,而逃避责任。邻居们透露,她的狗曾多次在小区内追咬路人,但张兰总是置之不理,甚至威胁受害者不要声张。 事后,小明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儿子就这样离去的事实。最终他们向张兰提出了,26万元的赔偿要求,这笔钱包括了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多个项目。 然而,面对这个要求,张兰再次表现出了,令人发指的冷漠。她不仅拒绝赔偿,还多次改变说辞,试图推卸责任。有时她声称自己的狗是被人偷走了,有时又说是有人故意放出去的。她甚至辩称:"那天水库边有很多狗,为什么就说是我的狗咬人?"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张兰的态度更加恶劣。当法官询问事发经过时,她竟然大声叫嚣:"3条狗咬人,凭什么只让我赔钱?那些狗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主人!"这番言论引起了,旁听席一片哗然,人们难以相信,有人能对一个孩子的生命如此漠视。 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小明的直接死因是溺水,但狗的攻击是导致他落水的主要原因。根据《民法典》第1247条,烈性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同时,《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张兰作为烈犬的饲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赔偿17万元;水库管理方因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赔偿3万元;考虑到小明父母在事发时未能尽到充分的监护责任,他们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大多数人认为,法院的裁决公正合理,既惩戒了肇事者,也警示了公共场所管理者。同时,这个案例也引发了,人们对宠物饲养责任的深入思考。 一位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饲养宠物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于烈性犬这类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动物,饲养人更应该谨慎对待,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这起悲剧也促使当地政府,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库管理部门表示,将增加巡逻人员,严禁携带大型犬只进入游玩区域,并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对于小明的父母来说,金钱赔偿远不能弥补失去孩子的痛苦。但他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唤醒更多人的责任意识。小明的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哽咽着说:"我们不希望再有其他家庭经历这样的痛苦。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当这种行为可能危及他人生命的时候。" 这起案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而责任意识和道德操守,才是维系社会和谐的根本。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这个悲剧中汲取教训,在享受宠物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要时刻谨记自己肩负的责任。 (文中出现的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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