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翻车主播回归但套路不能回归##律师说法#
直播带货行业要放弃套路思维,还商品以本质,还商业以本质,并且以商业文明为核心,这样直播带货才能更好发展下去。
随着“双十一”大幕拉开,一些曾经翻车的主播重返直播间。据报道,“辛巴”单膝下跪宣告回归,10月19日复播自称目标销售额100亿元;“骆王宇”10月14日复播,但直播间人气大不如前;曾被短视频平台无限期封禁的网红“二驴”,也疑似在直播间露面。
“双十一”早已从单纯的价格战,转向品质和服务的比拼。如果翻车主播洗心革面,真心诚意为消费者服务,提供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商品,就可能重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乃至追捧。
我认为,在双11大促期间,治理电商带货中的不良风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首先要明确平台的责任:直播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营主体管理,对开通带货功能的经营者进行实人实名验证,要求提供真实信息。建立健全直播、直播带货内容审查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发现违法违规宣传推广经营活动时,及时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其次要加强对主播的管理:加强对主播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抵制虚假、丑恶、低俗内容。配备合规风控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主播,建立违规主播惩戒机制。
第三是明确商家的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正确选择合作主播,不选择有负面社会形象的主播。
最后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畅通网络购物的维权渠道,简化消费者的举证责任和手续,激活消费者参与监督的意愿。
消费者在遇到问题后如何维权呢?
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掌握法律规定: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合同成立、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条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电子商务法》中,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消费者享有的权利。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退货、换货、赔偿等。
作为消费者遇到问题首先要收集证据,保留订单信息、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商品照片等,作为维权的证据。其次要与商家协商,尝试与商家沟通,要求退换货或赔偿。第三是通过平台投诉:如果商家不配合,可以向电商平台投诉,利用平台的消费者保护政策。最后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必要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
直播带货经过多年的发展,需要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服务于民,便利于民,而不是想法设法通过套路来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