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张某某拒服兵役性质恶劣被罚##律师说法#
拒服兵役是违法行为。
22日,江西南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张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
拒服兵役在中国是被法律明确禁止并受到严厉惩罚的行为。根据我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拒服兵役不仅被视为个人意志和责任感的缺失,而且是一种对国家和社会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
具体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是经济处罚,对拒服兵役的个人和家庭,政府可能会处以经济处罚,如罚款,金额相当于当地当年义务兵优待金的数倍。
其次是限制就业和升学,拒服兵役的个人可能会被禁止在一段时间内(如两年内)参加某些教育和就业活动,如入学、升学、复学等,且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是纳入失信名单,拒服兵役的个人会被公安机关在其户籍系统“兵役状况”栏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这将严重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最后是限制出国和办理相关业务:拒服兵役的个人在一段时间内(如两年内)可能无法办理出国(境)手续,也无法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或相关业务。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拒绝服兵役的行为有惩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