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男子在一市场买了一袋土豆,想离开时被管理人员拦住了,让他交6%的交易税

史涣评案 2024-10-22 10:15:51

浙江温州,男子在一市场买了一袋土豆,想离开时被管理人员拦住了,让他交6%的交易税,否则不让他走,男子觉得简直是霸王条款拒绝交费,管理人员就怀疑他是偷的,让他说出在谁家买的?男子也来了脾气,就是不告诉。当地知情人说出内幕。 (来源:star星视频) 文强来温州打工,挣的都是辛苦钱,一个月即使节衣缩食,也剩不下多少。 他为了多给家里转一些钱,生活上对自己很苛刻,平时一日三餐,就是咸菜萝卜土豆白菜。 他经常炒一盘醋溜土豆丝,一个馒头,就是一顿饭,整个人看着没啥营养,又黑又瘦。 这天,他去菜市场批发了一袋土豆,批发价比市场零售价便宜好几毛。 而且,土豆能放的住,只要不长芽能吃好久,炒土豆丝,土豆片,炖土豆,一顿饭花不了多少钱。 文强走进了一个大型市场,这个市场批发兼零售,是附近居民日常采购的首选之地,很是热闹,卖啥的都有,新鲜的果蔬到活蹦乱跳的鱼虾,应有尽有。 文强货比三家,在一个堆满土豆的摊位前停下了。摊主是一位满脸皱纹的大爷,他卖的土豆个个圆润饱满。 文强一问价格,比其他摊位的便宜了一毛钱,他毫不犹豫的买了一袋子,过了称交了钱。 文强把土豆挂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正准备离开,却在门口被管理人员拦住了去路。 这位管理人员是个中年男子,身材干瘦,一脸严肃地看着文强,告诉他得交6%的交易费。 文强一愣,很是惊讶:什么交易税?我咋没听说过? 管理人员面无表情地解释道:这是我们市场的规矩,每笔交易都要交百分之六的交易税。 文强觉得简直荒谬至极,他从未听说过买东西还要交税的:你这是霸王条款!我凭什么要交? 管理人员的脸色沉了下来,他怀疑地看着文强,语气中带着一丝质问疑:你是不是偷的?告诉我在哪家买的? 文强一听这话,火气蹭地一下就上来了:你凭什么说我偷的?在哪家买的,我凭啥告诉你? 管理人员却不依不饶:你不说就证明你是偷的。,我更不能让你走了,想走就告诉我在哪家买的,再把交易税交了。 文强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紧紧握住车把,他一个外地人,就为了省点钱,批发一袋土豆,竟然被要求交交易税?省的那点钱,都交了税了,去哪儿说理去? 他愤怒的拍视频,质问管理人员为啥交税? 管理人员不回答他,他伸手就要去拿文强的土豆:不交税就别想走,这些土豆我要没收。 文强据理力争,管理人员冷哼一声:你以为你能闹出什么花样来?不交税就别想离开这个市场。 文强无奈,只能把税交了,他一个外地人有啥办法? 视频引起众议,据当地知情人透露,这个市场水比较深。并且是多方收费的,停车费,摊位费都不便宜。并且买菜都是两方收费。 种要收土地占用费,挖要收环保费,买卖要收交易费,马路经过要收过路费,厨房要收加工费,吃要收座位费碗筷费,大家一起想想还可以收什么费? 以后,汽配城,服装城,小吃街,家具城全都围起来要交易费!商户不是已经交了摊位租金了吗?再收交易费不是重复收费吗? 如果市场出的这个规定标在明面,就像停车位那样标识,那这个规定有它存在的道理,凡事不能断章取义,期待事件的全貌。 关于文强买一袋土豆收交易费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市场强行收取交易费,侵犯了文强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文强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土豆后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额外的交易费用。 管理人员在未事先告知并征得文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其缴纳交易费,侵犯了文强的自主选择权。 2、文强有权拒绝强收交易费的无理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管理人员以不交交易费,就不让文强离开市场的方式,构成了强制交易行为。 文强在购买土豆时,已经支付了商品费用,市场管理方无权再额外要求缴纳交易费,否则就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3、文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管理方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存在交易费的情况下,强制要求消费者缴纳,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或诱骗,从而违反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所以,文强在购买土豆后被要求缴纳6%的交易费的事件中,市场管理方的行为,侵犯了文强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并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或诱骗。 对于文强买袋土豆被要求缴纳交易税这件事,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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