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多水军每个账号背后都是真人##律师说法#我们的造假可以说是深入到骨髓,商

张荆律师 2024-10-23 11:16:48

#10万多水军每个账号背后都是真人##律师说法#

我们的造假可以说是深入到骨髓,商业刷单造假贻害无穷,需要严厉打击。

近日,四川内江警方破获一起“网络水军”团伙案,该团伙在2年多时间内,为多个平台1000余户商家“刷单控评”,涉案金额高达1亿元。

被商业化运作的“网络水军”行为可能涉嫌多种犯罪,例如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现行法律,“网络水军”通过非法手段操控网络舆论、热搜榜单、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直接影响公众的判断力和消费行为,造成误导和欺诈,并且在一些情况下收取高额费用,形成了灰色产业链。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还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明显的经营性质,在实际案件中往往涉及巨额资金。因此,许多“网络水军”的此类操作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网络水军”作为网络世界的顽疾和毒瘤,一直是网络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的打击重点,但“网络水军”治理非一朝一夕之功。要对“网络水军”进行有效治理,首先要强化平台治理,对于购买“水军”服务进行虚假点赞或者虚构交易量的商家,平台可以基于平台协议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从根本上遏制“网络水军”滋生的土壤。其次,平台、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要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对于线索明确的“网络水军”案件,积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针对“网络水军”的线索,不仅要及时移除相关信息,而且要深挖幕后主使,让处罚切实落地;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置。

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同时,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还规定:行为人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行为人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网络水军”的行为有可能犯诽谤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

诽谤罪: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该罪定罪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该罪定罪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情节严重的,以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罪: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针对网络水军的具体行为,还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

网络水军贻害无穷,为了净化网络环境,必须对水军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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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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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