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男子老屋拆迁,获赔180万拆迁补偿金。哥哥妹妹得知后,因为钱闹到反目

博仑有意思 2024-10-24 00:52:19

江苏南京,一男子老屋拆迁,获赔180万拆迁补偿金。哥哥妹妹得知后,因为钱闹到反目成仇!男子万万没有想到,二人最终还是因钱对簿公堂,男子沮丧不已,一言不发,不久后法院判决出炉。结局一个字“绝!” (信息来源:参考真实案例,本案例为普法交流案例,非当前事件 ,均为化名) 老陈最近遇上了一件烦心事,他家的老房子赶上拆迁,获得了 180 万的补偿金。 这本该是件高兴的事,可没想到一双儿女却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女儿陈丽和儿子陈刚,都争着要把老父亲接到自己家养老。 陈丽先开了口:“爸,您跟我走吧,我一定把您照顾得妥妥当当。” 陈刚立马反驳:“妹妹,你家条件哪有我好,还是去我那,我能给爸更好的生活。” 老陈看着儿女们你一言我一语,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老陈的妻子早年患重病离世,他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女拉扯大。 如今儿女都已成家立业,本以为能享享清福,没想到却因为这笔拆迁款,让兄妹俩起了争执。 陈丽说:“爸,小时候您最疼我,您就来我这。” 陈刚急了:“爸,我是儿子,养老就该儿子来,您去我那。” 老陈叹了口气:“你们别争了,我只希望你们是真心孝顺,不是为了这钱。” 可兄妹俩根本听不进去,谁也不让步。 无奈之下,老陈只能任由他们闹上了法庭。 1、陈丽认为,自己作为女儿,一直以来对父亲关怀备至,应该由她来照顾父亲,并支配这笔拆迁款。 陈丽表示,自己虽然出嫁了,但经常回来看望父亲,嘘寒问暖。 而且她觉得哥哥陈刚只是看中了这笔钱,并不是真心想照顾父亲。 所以,陈丽认为,父亲应该跟她生活,拆迁款也应由她来管理。 2、陈刚则称,自己是家中的儿子,有责任和义务为父亲养老,拆迁款应由他来支配。 陈刚说,按照传统观念,儿子才是养老的主力。 他还指责妹妹陈丽别有用心,就是想把钱占为己有。 所以,陈刚坚持认为,父亲得跟他生活,拆迁款也应由他掌管。 3、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和了解,认为兄妹俩的初衷都不是单纯为了孝顺父亲,而是被金钱蒙蔽了双眼。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院指出,兄妹俩都有赡养父亲的义务,不能以争夺财产为目的。 最终,法院判决:拆迁款中的 100 万作为老陈的养老基金,由第三方机构托管,兄妹俩每月从基金中支取一定费用用于父亲的生活开销。 剩下的 80 万,平均分配给兄妹俩。 同时,兄妹俩需轮流照顾父亲,保证父亲的生活质量。 兄妹俩对判决结果都不太满意,但在法律的威严下,也只能默默接受。 而老陈看着一双儿女,心中满是无奈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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