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举报高校女教师与其恋爱出轨##律师说法#
近一个时期,学校成了绯闻制造的重要场所,不是性侵就是学术造假,要么就是出轨学生,让人大跌眼镜,应接不暇。
10月17日,湖南省湘潭市一名毕业生公开举报,湖南工程学院女教师禹某出轨以及学术造假。据举报人称,他与禹姓女教师在恋爱期间,女方不仅与他保持了恋爱关系,还同时与多名男性相亲,这一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
高校女教师如果存在“学术造假和出轨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学术造假,如果女教师的学术造假行为属实,根据我国《学位条例》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会撤销该教师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学位授予单位至少3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另外,学位授予单位会对指导教师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撤销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其次,出轨行为在法律上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未成年学生因出轨行为而遭受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失,女教师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导致学生怀孕,女教师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女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开除等。此外,如果女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发现,还可能面临公安部门的行政拘留等处罚。
如果女教师出轨行为涉及到未成年人,并且构成猥亵儿童罪,女教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罪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我们还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最后调查,才能做出正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