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归谁?

航程没说法 2024-10-25 13:00:14
陈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十年,育有一子小陈。因感情不和,双方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上,陈先生名下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产,而赵女士名下有一笔存款。双方都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协商无果后,赵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是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法律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有明确的规定和原则。 陈先生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前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而赵女士名下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小陈未满一周岁,尚未满哺乳期,根据民法典,原则上应由母亲赵女士抚养。但如果陈先生能够证明赵女士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或者双方均有抚养条件,法院也会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应当遵循法律规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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