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取消了,病残津贴来了!!
10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将在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看得出来,继延迟退休政策发布后,国家在想办法为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如果劳动者还没到达退休年龄,就不幸地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这些人该怎么妥善安置?公告原文见图。
病残津贴的适用对象为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过鉴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
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病残津贴。
那么每月能领多少钱呢?
简单说,每月领钱都按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来算,相当于提前领退休金了。但是能领多久,是否重新核算和退休时的缴费年限和年龄有关。
如果不到5年就够退休年龄,且缴满蕞低养老社保年限,相当于直接领退休金了,不再重新核算;
如果满缴费年限,但离退休5年以上,等离退休5年时重新核算;
如果缴费年限不够,低于5年的,相当于发1年的退休待遇;高于5年的,每多交一年养老保险,多领3个月津贴。
病残津贴的适用对象为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过鉴定被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
在新政策中,对于欺诈或伪造材料以骗取津贴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要求违规者退还津贴。
这样的规定不仅严厉惩罚不当行为,也强调了对社会资源的保护。这一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信任感。
失能对家庭来说有重大影响,国家一边在推进长护险,一边又提出这种类似提前领退休金的方式,来帮助家庭应对困难。
养老之路任重道远,它不只是个人的责任,同样也是社会的责任,期待我们的基础社会福利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