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大变天,房屋居住权,不得继承转让
华清看看
2024-10-27 12:41:59
[郁金香R]10月24日,北京规自委发布了一个文件,《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郁金香R]按照这个办法规定:未来不动产可以设立居住权;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不得重复设立,但是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已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不动产居住权和不动产产权分离,如果办法正式执行,必然对未来的房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大致总结了下办法的内容,主要有这么几点:
[一R]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居住权利人必须为自然人,居住权不得继承和转让。
[二R]设立居住权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合同设立和遗嘱设立等两种方式。
[樱花R]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合同当事人应当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或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
[樱花R]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遗嘱确立的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生效遗嘱、证实遗嘱人死亡的材料。
[三R]居住权不影响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另有约定的以约定条件为准。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告知受让方和抵押权人居住权登记情况。对于已办理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不动产,不予设立居住权。
[四R]一物一权,一套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然而,居住权人可以为多个人。在满足生活居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个自然人在自己的住宅上设立居住权,也允许通过居住权的变更登记增加或减少居住权人。
[郁金香R]居住权登记办法执行后,对于房产交易也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设想一下,如果有人买了一套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即便居住权人虽然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可以一直居住,直到居住权失效日期为准。并且,居住权大部分是长期的,不动产权人没法取消。此外,居住权是免费居住,不需要支付租金。
[郁金香R]一旦居住权办法开始推行,房产交易就会增加一个重要环节:确定房屋有没有设立居住权。可以预见,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出售的时候,必然会被另眼看待。
✅北京房产市场上,房屋居住权时代要来临了。
0
阅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