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还冤!江西赣州,男子为节省油钱,捎了个老乡一起去广州,收取240元。不料,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老乡猝死在车里。事后,老乡的家属向男子索赔127万,男子委屈:他自己突然猝死和我无关。老乡家属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周臣是一位即将当父亲的年轻人。他的妻子已经怀孕九个月,即将在广州的医院分娩。为了能在妻子生产时陪伴在侧,周臣决定提前前往广州。 然而,家庭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高昂的油费让周臣犯了难。在权衡再三后,他决定在老乡群里寻找同行的乘客,以分摊油费。 就在这时,老赵的出现似乎解决了周臣的燃眉之急。老赵是一位中年男子,计划去广州旅游。 虽然身体略有不适,但老赵并未将这种微小的不适放在心上,依旧满怀期待地踏上了这趟旅程。两人约定,老赵支付240元作为油费补贴,周臣则负责安全驾驶。 旅途开始时,车内氛围轻松愉快。周臣和老赵聊着各自的生活,老赵还热情地向周臣推荐了广州的几处景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赵渐渐安静下来,似乎是睡着了。周臣通过后视镜不时观察着后座的老赵,见他睡得安稳,也就专心开车,不再打扰。 然而,命运却在这平静的旅程中悄然转折。当车辆驶入广州市区时,周臣试图唤醒老赵,却发现他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周臣的内心瞬间被恐慌和不安占据,他颤抖着拨打了急救电话,同时拼命回想途中是否有任何异常情况被自己忽视。 救护车很快赶到,但医护人员只能遗憾地宣布老赵已经死亡。 周臣的大脑一片空白,他无法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与警察和医院进行初步沟通后,周臣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恐惧中。 老赵的突然离世给他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悲痛之余,家属开始质疑周臣在行程中是否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他们认为,如果周臣能够及时发现老赵的异常状况并送医,也许就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在巨大的情感冲击下,谢家人决定向周臣提出高达127万元的索赔要求。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巨额索赔,周臣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他本想通过这趟顺风车之旅节省一些油费,却不料卷入了这样一场法律纠纷。 周臣坚持认为,老赵的死亡是由于其个人健康问题导致的自然死亡,与他的驾驶行为无关。他强调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安全驾驶,并未做出任何危险或不当的行为。 然而,老赵的家属并不接受这样的解释。他们认为,作为司机,周臣有义务关注乘客的安全状况。 他们指出,如果周臣能够及时发现老赵的异常并采取措施,也许就能挽救老赵的生命。家属的情感诉求与法律诉求交织在一起,使得这个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与此同时,作为车辆的所有人,郑羽林也被卷入了这场纠纷。尽管郑羽林坚称自己只是借车给周臣,对整个事件并不知情,但老赵家属认为,作为车主,郑羽林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在法庭上,各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责任的界定上。老赵家属的律师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认为周臣作为实际承运人,未能尽到安全运输的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他们认为,即使是非营利性的顺风车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周臣的辩护律师则强调,周臣在整个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安全驾驶的义务。 他们指出,周臣并非专业的运输服务提供者,而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私家车主,不应该承担与专业运输公司同等的责任。 他们还强调,老赵的死亡是由于其自身健康问题导致的,与周臣的驾驶行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详细审查了案件的各个方面。法官们仔细研究了《民法典》第1165条、第819条和第1209条等相关法律条文,权衡了各方的论点和证据。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认定老赵的死亡是由于其个人健康问题导致,周臣及车主郑羽林的行为并无法律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这还差不多!
维护了公序良俗
车上死过人 车主心里阴影面积也不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