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富的人就一定要带领后富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了这句话的基本内涵。 说什么先富的人必须拿出钱来帮助后富,要均贫富等。翻开我国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个人先富必须有义务带领后富。民法典明确规定: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那些想把先富的人的钱分了的想法不仅是荒唐可笑,也是违法的。 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存的第一责任人;任何试图将自己生活的好坏强加到社会或别人身上的行为,不是不可取的,就像闹子们所谓的“你比我有钱,那你就理所应当帮我”的道德绑架一样,简直比土匪抢劫还理直气壮。 “先富带动后富”,其实是富裕地区带动贫困地区的意思,而非先富起来的人帮助没有富起来的人 。先富带领后富,这是国家的职责,而不是个人应尽的义务,个人属于自愿性质,而非强迫。比如做慈善。国家现在搞乡村振兴,工业反哺农业,养老金全国统筹,先富地区帮扶后富地区等等,正是在肩负起先富带后富的职责,帮助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这种帮助不是直接发钱,而是在财力和资源上向贫困地区有所倾斜。要想真正摆脱贫困,还需每个人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创造,而不是等靠要。如果有这种思想,会在奔向富裕的道路上被越拉越远。
先富的人就一定要带领后富吗?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误解。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扭曲了
冷梅的趣事
2024-10-29 18: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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