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拎不清了!宁波余姚,一女子给一新娘当伴娘,约定800一天,预付定金200元,可婚礼结束后,新娘却不愿支付尾款600元,理由是女子在婚礼上连吃带拿,故新娘把要把尾款抵了!
女子和另一职业伴娘上桌吃了席,为了婚礼气氛,在婚礼活动时抢了两个10元的红包,还要了一个玩偶,新娘表示玩偶值300多,是给亲朋好友的。
又吃又拿,这让新娘很不爽,觉得女子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所以也就不想结尾款了,最后经过协商,新娘同意支付尾款,但要求她们把拿到的礼物全部归还。
有人说新娘抠门,难怪没人愿意给她做伴娘,还需要花800元租赁,但也有人说女子不应该拿走红包、礼物,已经收了钱,还拿东西,太贪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实还是因为伴娘和新娘之间没有提前沟通好,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伴娘的职业和要求,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双方需要事先约定好。
作为职业伴娘,上桌吃席、拿礼物都应该知会新娘一下。毕竟结婚花钱多,新娘心疼钱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