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发现自家价值6万的罗汉松,竟被邻居掉落的太阳能板,砸断3根枝丫,优美树姿完全被破坏,男子大怒,要求邻居原价赔偿,可对方认为树又没死,男子是在讹诈,只肯赔6000块,法院判决却让邻居欲哭无泪! (来源:无锡政法)
吴青峰是个生意人,平时很多时候都会在小别墅里招待生意伙伴和一些要好的朋友。
这个别墅虽然不贵,但好在清净,也是吴青峰将房子里买在这里的原因。
时间一长,有个老朋友便提醒吴青峰,他家的院子有点空旷,不聚财,应该搞点绿植来点缀一下。
吴青峰一听也觉得有理,朋友建议他栽一棵罗汉松,这种树不仅名贵,而且造型各异,有些形态优美,寓意也好。
吴青峰本来就信这个,立即就去市场上挑选,左挑右选,挑了一棵姿势优美,如黄山迎客松一样奇巧的罗汉松。
这树虽好,个头也不大,但价格却不低,吴青松花了62000块才买回来。
树买回来之后,吴青松打理的也很勤快,没事就在院子里欣赏,越看是越喜欢。
令吴青松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次大风雨过后,他到院子里一看,发现“迎客松”被砸断了3根树枝,变成了“跛脚松”!
而砸断树枝的,正是隔壁邻居家被风吹过来的太阳能板!
“老王,你这太阳能板怎么回事呢,怎么飞到我院子里来,把我树砸坏了呀!”吴青松叫来了邻居王坤鹏。
吴青松语气比较平淡,毕竟是生意人,和气生财的道理他深谙于心。
王坤鹏听后显得很诧异,当即笑着回道:“哎呀,老吴,我说太阳能板怎么少了一块,原来是掉你家院子里啦!”
又见果然将松树一侧的3个树丫子砸断,王坤鹏当即道歉道:“对不起,吴老板,把你的树砸到了!”说完,王坤鹏扛起太阳能板就要回家。
这下吴青松脸色微变,挡了挡王坤鹏说道:“老王,就这么走啦?这树砸成这样,你得想想办法嘛!”
王坤鹏微微一怔,很明显他没想到这点,他依旧笑容满面:“吴老板,你这松树就砸断了3根树枝,也没砸到主干,树也还活着,慢慢就长好了嘛!”
吴青峰顿时有些生气,他音调变高:“不是,老王,这树不是普通的树啊,它是观赏树,就靠这独特的枝丫和造型啊,你的太阳能板砸坏了它,树再种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你说咋办吧?”王坤鹏也有些不高兴。
吴青峰说道:“树枝被砸了,这树再种院子里没什么用了,你照原价赔给我,6万2!”
“什么意思?砸断3根树枝赔6万2?讹人也不是这样讹的吧?算你花了6万多买来的,砸坏3根树枝,顶多赔你6000块!”王坤鹏生气道。
在王鲲鹏眼里,太阳能板也不是他故意丢的,而是风吹的,吴青峰就是狮子大开口,讹人!
吴青松顿时火冒三丈,很明显这事情不是砸断3根树枝的事,是树姿被毁,整棵树没了价值的事!
可王坤鹏坚持认为吴青松是没事找事,借题发挥,想借树讹钱,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最后不欢而散。
事后,吴青松又找了王坤鹏几次,可对方的态度十分强硬,只赔6000块,多一毛都被给!
吴青松又气又怒,干脆将吴青松告上法庭,要求他原价赔偿自己的松树!法庭上,双方针尖对麦芒,进行了激烈辩论!
1、王坤鹏认为,原价赔偿没有依据,吴青松是狮子大开口。
王坤鹏表示,当天是大风大雨天气,太阳能板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被吹落,掉落到吴青松院子里,并非王坤鹏主观故意的行为。
另外,即便是太阳能板砸到了吴青松的松树,也只是砸到了树枝,没砸断树干,没有将树砸死,也不能按原价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因此,砸坏了部分树枝就应当按部分损失来赔偿,而不是一棵树来计算。
2、吴青松认为,罗汉松已经被砸,树姿发生了变化,价值大大降低,应当按损失价值来赔偿。
吴青松表示,松树虽然没有被砸死,但关键的树枝部位已经被砸断,这棵罗汉松已经没有了原来观赏价值。
吴青松还当庭拿出了林业机构的鉴定报告,被砸前树的价值8万多,被砸后价值只剩下2.7万。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王坤鹏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的5万多块。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青松的罗汉松被砸,为王坤鹏家的太阳能板砸中所致,两者有因果关系。
至于王坤鹏声称因风力过大,实际上也是因为他固定太阳能板不牢固所致,应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罗汉松是一种观赏性植物,砸断树枝对其观赏性有巨大影响,吴青松鉴定报告损失估值合理,法院支持其主张。
最后,法院判决王坤鹏赔偿吴青松58276元损失。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