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1年,男子开三轮车去赶集,在路上被同村村民拦下,说想搭个顺风车,男子

整天想死的鱼 2024-11-02 10:04:41

广西,2021年,男子开三轮车去赶集,在路上被同村村民拦下,说想搭个顺风车,男子爽快答应了。没成想到地方后,对方竟躺在车厢里没了呼吸,男子连忙报了警。事后,村民家属认为,男子不仅开非客运车辆载客,也没有在事发后第一时间采取急救措施,应承担全部责任。他们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583207元,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纵览新闻,文章中均为化名) 2021年秋收后的一个寻常早晨,阳光洒在山村的小路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稻香。老杨驾驶着他的“老伙计”——一辆破旧的三轮车准备去镇上修农具。 同村的黎文春也想去镇上买点东西老杨便让他搭了个顺风车。刚出村口他们就遇到了王大叔。王大叔脸色蜡黄脚步虚浮说是想去镇上看病,但身体实在走不动。 老杨二话没说让王大叔坐上了三轮车后车厢。在农村你帮我我帮你搭个顺风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谁也没想到这趟普通的赶集之路,竟成了王大叔人生的最后一程。 到达镇上后老杨和黎文春发现王大叔躺在车厢里,一动不动脸色发青已经没了呼吸。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人惊慌失措赶紧报了警。警察赶到后确认王大叔已经死亡。 消息传回村里炸开了锅。王大叔的家人悲痛欲绝将矛头直指老杨。他们认为老杨的三轮车不安全没有客运资质,而且事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抢救导致王大叔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他就是想推卸责任!”王大叔的儿子情绪激动,“要不是他那破车我爸怎么会出事?58万一分都不能少!” 老杨百口莫辩他只是想帮个忙却成了众矢之的。他反复解释自己只是顺路捎带,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且在发现王大叔出事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已经尽力了。 可这些解释在王大叔家属的悲痛和愤怒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这起纠纷很快演变成了法律诉讼。原告方也就是王大叔的家属,紧紧抓住“承运人责任”不放。 他们认为根据《民法典》第823条,老杨作为承运人应对乘客的安全负责无论是否收费。 而老杨的辩护律师则强调“好人法”即《民法典》第184条。他们认为老杨的行为是出于好意是一种无偿的帮助,不应承担过重的责任。 而且由于没有进行尸检王大叔的死因无法确定,不能排除自身疾病的可能性。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气氛紧张。 王大叔家属声泪俱下控诉老杨的“疏忽”和“冷漠”。老杨则沉默不语他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他只是想帮个忙而已。 法院最终判决老杨不承担责任。法官认为老杨在驾驶过程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也没有证据表明他能够预见或阻止王大叔的死亡。而且老杨在发现异常后及时报警,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场法律纠纷,更是一次对乡村互助和现代法治的拷问。在传统的乡村社会,邻里互助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 搭个顺风车帮个小忙都是人情往来,很少会牵扯到法律责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老杨的案子是一个警示也是一个契机。它提醒我们在法治社会中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弘扬互助的精神。只有找到法律和道德的平衡点,才能构建一个和谐友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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