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小伙花30元理发,岂料,在洗头时,一女子将他带到楼上,又叫来2名女子,同时给其按摩。一番操作下来,小伙子没了力气不说,还被告知消费20800元,小伙子傻了眼,鉴于有自己的亲笔签名,无奈之下只能付了款。回到家后,小伙子认为自己被套路了,给理发店的经理发去信息:姐,你当我小孩子,一时冲动,能把钱退回来吗? 经理说:你已经是成年人!拒绝退还。
(案例来源:1818黄金眼)
董飞失落的回到家里,他没想到自己就是想去理个头发,居然花掉20800元。
他后知后觉,认为这都是理发店的套路,自己被诱导消费了,做了冤大头。
他赶紧联系理发店的经理,之前在理发店经理曾主动添过他的微信。
他说:姐,我知道你人挺好的,但我觉得我花多了,你当我小孩子,一时冲动,能把钱给我退回来吗?
经理回复他:你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给你按摩的项目都是在你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的,很抱歉,你已经享受了这些项目,是不能退回的。
董飞被拒后,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找到媒体,希望媒体帮忙讨要说法。
事发当天,董飞觉得自己头发长了,于是,就随便进了一家理发店,看墙上贴着理发30元,他就放心了。
然后,就去洗头了,洗头的时候,有一个女店员给他按摩了脖子,他以为这是店里正常洗头时赠送的服务项目,也没多问,就接受了服务。
女店员很会说,一边给他按摩一边和他聊天,董飞很放松,也觉得这个小姐姐很亲切。
随后,女店员提议他上楼上进行其它按摩服务,董飞半推半就,想着大不了花上几百元,消费一把。
于是,在女店员的怂恿下,上了楼,进了一个包房。
接着又进来2名女店员,3人齐上阵,有按摩肩膀的,有按摩胸腹的,还有按摩面部的。
这一番操作下来,体格单薄的董飞没觉得舒服,反而觉得浑身无力。
一个小时过后,按摩总算完成了,女店员拿了个单子让他签字,屋内灯光昏暗,他也没细看,就签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下了楼,终于理了个头发,理完头发后,理发师又主动给他做头皮测试,并告知是免费的。
董飞想着,反正不花钱,有便宜不占是傻子,当然要测测,这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
理发师告诉他,他头皮存在严重的问题,如果不治疗,将来会导致脱发,董飞害怕了,自己还这么年轻,头发掉光了如何是好?
于是,又在理发师的提议下做了头皮护理,所谓的头皮护理,就是一瓶药水往他头上喷一喷,又按按摩。
头皮护理完成后,董飞终于放了心,也到结账的时候了。
理发店的经理拿着账单递给董飞,董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每个项目都要大几千块,加在一起总计20800元。
他万万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但是每笔消费都有他的亲笔签名,他也不好狡辩,只能硬着头皮把钱扫了过去。
回到家后,他如梦初醒,意识到这都是理发店的套路,想要回20800元,但是被经理拒绝了,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于是,董飞找到媒体帮忙讨要说法,但是,理发店经理称这都是他自愿的,并且称有监控为证。
1、董飞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知道所购买的具体内容和品质,以便做出明智的决。
本案中,董飞有知情权,理发店应明确告知每个服务项目具体需要消费多少钱,而不是事后,稀里糊涂的让其签字,理发店的行为侵犯了董飞的知情权,所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理发店应把各个项目的具体价位写在价目表上,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一目了然,再觉得是否消费。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价格应该基于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制定,并考虑到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消费者自愿选择消费。
3、如何看待董飞的行为?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本案中,理发店因未进行明码标价而被认为存在一定的过错,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理发店应当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
然而,董飞作为一位成年人,在消费时理应询问并了解清楚价格,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和需求来做出合理的消费选择。
所以,董飞也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文中说为化名)
外地人到杭州不敢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