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位男子去世,欠银行120万。银行向男子的儿子追讨欠款,但男子的儿子提出了三个条件: 首先,银行需证明我们的父子关系。 其次,需证明我知道这笔欠款。 最后,需证明这笔钱用于家庭开销。最重要的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 银行工作人员听后瞠目结舌,无言以对。这就是所谓的“走银行的路,让银行无路可走”。 你认为男子的做法妥当吗?
广州一位男子去世,欠银行120万。银行向男子的儿子追讨欠款,但男子的儿子提出了三个条件: 首先,银行需证明我们的父子关系。 其次,需证明我知道这笔欠款。 最后,需证明这笔钱用于家庭开销。最重要的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 银行工作人员听后瞠目结舌,无言以对。这就是所谓的“走银行的路,让银行无路可走”。 你认为男子的做法妥当吗?
但是结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