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组了饭局介绍老战友和一女性朋友处对象,谁知,两人却背着男子在酒店云雨了一番,事后,女子向战友索要1万的赔偿,战友答应后却迟迟未付,于是女子在父亲的带领下报了警,最终战友拿出了3.7万元摆平此事,结果还是出了意外。
蒋先生是一个热心肠,事发前和老战友叙旧,得知老战友陈某还没有女朋友,想着自己有认识一个女性朋友张某,张某在一家医院工作,而且人很文静,非常适合陈某,于是便答应介绍两人认识。
随后,蒋先生组了一个饭局,邀约陈某和张某来吃饭喝酒,三个人在饭店、KTV以及烧烤摊吃了不少,又喝了大量的酒水,最终,张某就醉酒了。
看着好朋友喝醉了,于是蒋先生就到酒店开了一个房间让张某先休息一下,两人又回到了烧烤摊继续喝酒,不过两人喝了一会觉得要去看看张某怎么样了,随即两人就一起返回了酒店。
结果却看到张某趴在酒店过道上睡觉,于是两人将张某扶进了房间,蒋先生就找了大厅的沙发躺在休息,而陈某则进入了房间,与张某雨云了一番。
第二天一早醒来后,张某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而且陈某还在旁边睡觉,顿时张某明白了什么,随后就悄悄穿好衣服离开了。
离开之后,张某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蒋某,同时还把自己身上的抓痕也一起拍照发给了蒋某。
蒋某看过后很是为难,两面都是朋友,自己好心却遇上了这样的事情,无奈,蒋某只能告诉张某,你自己看着处理吧。
见蒋某不打算居中协调这个事情,张某就直截了当的加了陈某好友,询问这个事情怎么办,陈某表示喝多了,把张某当做前女友了,但是愿意一个月内赔偿张某1万元。
然而,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到了,陈某也没有兑现承诺,于是,张某把这件事情告诉了父亲,父亲老张带着女儿找到了陈某,陈某无奈写了一份悔过书,于是,两人一起报了警。
事发后,警方以涉嫌犯罪为由,将陈某抓获归案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陈某对此却并不认同,他表示,自己是退伍军人,对自己有严格的要求,因为当天喝得烂醉,连自己车子停在哪都不知道,不可能侵害张某。
张某当天并没有烂醉到昏睡,是不想回家,他们才安排其在酒店休息,张某在事发后向他要钱未果,在事情发生一个月后才报案,所以希望从轻处罚。
而陈某的辩护人更是指出,本案充其量是算半推半就关系,不应该认定为犯罪行为,所以,应当认定陈某是无罪的。
尤其是事发后,张某的朋友圈总是嘻嘻哈哈,根本看不出来是被侵害的状态。
期间,陈某家属为了减轻处罚,拿出了37200元赔偿给了张某,这笔钱不仅有赔偿,而且还有张某往返的机票和住所费,拿到赔偿后,张某出了谅解书表示 请求对陈某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趁被害人张某醉酒之机,违背张某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被害人虽然在案发后近一个月才报案,且与被告人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被害人案发后有嘻嘻哈哈的聊天表情,但并不能因此证明发生关系出于被害人自愿。
两人仅一面之缘,而且张某也听到陈某事发时喊前女友名字,所以,这一细节表明,被告人在醉酒后进入,将被害人当做其女朋友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事实。
由于陈某一方赔偿了对方损失,加上双方都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危害后果相对较轻,据此,法院判决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现在为什么这事越来越多?会不会成了某些人发财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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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