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一对夫妻长期享受低保待遇。这年,民政部门却发现该夫妻账户上突然多了80多万存款。遂以家庭存款超标为由停放他们的低保。夫妻俩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无效后又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停发社保的决定。法院审理后,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澎湃政务,重庆五中院)
熟悉王某的人都知道,夫妻俩常年享受低保待遇。
王某为此觉得荣幸。
但是,这一天,王某却收到民政局给他们下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通知书》,夫妻俩感到不可思议。
王某很生气,民政局给他发了这样的通知书,就意味着他以后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也就不能享受每年国家给的低保,那可是实打实的一笔钱啊。
王某多年享受低保待遇,为何民政局突然对他们下达停发通知?
原来,民政局在对低保家庭财产进行核查时,发现王某账户上突然多出来80多万。
虽然工作人员不知道,一向自诩贫困户的王某为何账户上突然多出80多万?
但根据相关规定,王某已经没资格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了。
所以,工作人员给王某发放停放低保的通知书。
本来,工作人员这么做,是按照法定程序。但王某却不依不饶,他和妻子不但不服从民政局下达的停发低保的决定,还不肯配合民政局的相关核查工作。
虽然工作人员多次跟王某解释,但谁也没想到,王某在多次拒绝配合后,竟然向当地政府申请复议。
王某以为,他当了这么多年了低保户,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合情合理。
但他做梦都没想到,当地政府维持了民政部发的决定。
愤怒的王某一纸诉状,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民政局停发低保待遇行为是错误的,请求法院撤民政局给她下达的停发通知的决定。
王某认为,他跟妻子多年来享受低保待遇,说明民政局知道他们家庭贫困。
可如今,民政局因为他账户上有存款就停发低保,不但违背事实,且没有法律依据。
这80万,一部分是他跟妻子多年来节衣缩食攒下来的,一部分是问亲戚借的。
自己家庭困难,应该长期 持续享受低保待遇。
其实,低保是国家队贫困家庭的资助,让贫困家庭的人员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并且每年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
低保本来是国家对贫困户的照顾。可现实中,真正的贫困户并未得到这个福利,相反,一些农村干部的亲戚却长期霸占着低保名额。
所以,本案中,当地民政局每年核查低保户家庭经济情况,是很明智的决定。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什么人才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是国家对贫寒家庭的照顾。
凡是我中国公民,只要一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有获得低保的权利。
妻子,低保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一般情况下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也就是以现金的方式给付。
2、民政部门撤销王某享受低保待遇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2022年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也指出,要加强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成员要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低保是给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贫困家庭的。王某账户上有80万存款,说明他的财务状况已经发生变化。
因此,民政部门撤销王某享受低保待遇的决定,合情合理。
3、如果王某账户上有80万存款,却霸占着低保名额,有违诚信和公平原则。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王某账户上突然多出来80万存款,他已经不满足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他应该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社区,可他却选择隐瞒,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低保待遇。
他的做法,违背诚信原则。
另外,《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王某继续霸占低保待遇的情况,让更多真正需要救助的贫困户无法得到救助。
王某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更违背公平原则。
4、法院审理后认为:
社会救助关系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工作。
王某多年来享受低保待遇,当他的存款情况发生变化时,说明他已经不需要这份救助了。
他应该及时告知居委会,把低保待遇让给更需要的人。可王某却拒绝配合工作人员核查资金,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王某的诉求。
一审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借钱来存,真是豪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