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辆货车撞向了一辆警车,导致一名执勤交警被撞后躺在地上,事发后,网友称

小鲨看法 2024-11-06 10:37:31

江苏苏州,一辆货车撞向了一辆警车,导致一名执勤交警被撞后躺在地上,事发后,网友称是因为交警对货车要罚款引起了货车司机不满,而警方对此也进行了通报。

现场视频显示,一辆贴有货拉拉的小货车停在路边,货车前方有一辆警车与货车发生了碰撞,在不远处有一名交警躺在地上无法动弹,旁边还有血迹,另外一名交警则蹲在地上,试图帮助这名被撞的交警,现场则围满了旁观者。

事发后,有疑似知情人称,是因为交警开罚单导致的。

而当地街道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此事,受伤交警已经送去医院抢救,货车司机已经被控制,对于是否是因为开罚单被撞,并不清楚。

警方也在事后发布了通报称,因为货车闯禁行,交警依法拦截后询问情况,驾驶员王某不配合并驾车冲撞,导致了民警受伤。

有人说,现在税收下降了,而非税收却大幅度的增长,这意味着什么?

还有人说,老百姓不容易,可能这个罚款就是压到他最后的稻草,如果可以以教育为主而不是罚款为主的话,想必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

其实,无论如何,开车冲撞他人,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本次事件中,王某开车冲撞民警,实际上属于袭警罪,按照刑法第377条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王某会面临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但是,并不意味着开车冲撞正在执勤的民警,都是袭警罪,按照《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来看,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者挤别、碰撞正在执行职务的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

那么, 王某可能面临的就不是袭警罪,而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来处理了,这样一来,王某的量刑将会更加严重。而本人所驾驶的货车,由于是犯罪工具,那么也将会面临被没收的结局。

不过,如果是轻微交通违法,还是要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毕竟,轻微交通违法是可以当场改正的,而目前很多城市也已经施行轻微交通违法首次违法不罚的原则。

最后,不知道王某在被处罚之前,是刚和家人吵了一架,还是说正在为下一顿饭钱发愁,48岁的年纪,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按理说在这个年龄不应该这样丧失理性,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王某如此,确实应该深思。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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