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北京,女子3岁的儿子有虫牙,医生让补牙,没想到,儿子进治疗室18分钟后,竟然嘴唇发紫身亡,女子痛不欲生,补个牙怎么能把命丢了?儿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女子要求查看监控,医院说啥都不同意,在女子的坚持下,她终于在监控里发现了大问题。女子崩溃大哭:我儿子还差10天就3岁了,你们还我儿子命来!
(案例来源:富平检察)
邢艳芳和丈夫李明辉是河北承德人,他们带着3岁的儿子鹏鹏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打拼。
鹏鹏是他们第3个孩子,前两胎都是女孩,夫妻俩就继续生,终于如愿生了个男娃。
2015年的秋天,天气逐渐凉爽,鹏鹏最近总捂着腮帮子喊牙疼,邢艳芳给孩子喂了点消炎药,寻思看看吃完药能不能好转。
可第二天,鹏鹏的牙疼不仅没缓解,腮帮子还肿了老大一块,邢艳芳决定带他去郊区一家口碑不错的儿童医院看看。
“孩子长了虫牙,引起了牙龈发炎。”大夫说明了鹏鹏牙疼的原因,并给他开了一些药。
吃了几天药后,鹏鹏好转了许多,但 医生告诉邢艳芳,孩子牙上有个洞,得及时补上,避免复发。
邢艳芳听后,连忙给鹏鹏约了个日子来补牙。
10月16号这天,她牵着鹏鹏的小手,走进了医院的口腔科。
鹏鹏之前来过几回,对医院有些害怕,他不安地看向妈妈,邢艳芳安慰说不怕,妈妈在这里陪着你呢!
来到治疗室后,鹏鹏更紧张了,小手抓着邢艳芳,一刻也不肯放开。
邢艳芳告诉医生,自己想在这里全程陪孩子,医生一口拒绝了,让她去外面等候。
邢艳芳在门外等待着,耳边偶尔传来鹏鹏喊疼的哭声,听得她那个揪心。
不久后,鹏鹏突然不喊了,邢艳芳还纳闷呢,医生用了什么招让他这么乖?
又过了会儿,邢艳芳看了看表,都已经过去1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结束?就补个牙,不至于这么久吧…
直到她听见走廊有人议论,说刚才几个医护人员,抱着一个孩子冲去了急诊室,她才顿感不妙,察觉到孩子可能是出事了。
邢艳芳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急忙跑进急诊室,只见鹏鹏躺在病床上,嘴唇发紫,呼吸微弱。
“怎么会这样?他那会还好好的!”邢艳芳不可置信地问道。
接着,她跪倒在地,哭着喊道:“求求你大夫,救救我儿子!再有10天他就过生日了,他才3岁呀!”
可惜经过一番抢救,鹏鹏还是不幸离世。
邢艳芳觉得天都塌了,就补个牙,也不是什么大手术,怎么会把孩子的小命都补没了?
邢艳芳悲痛万分,她觉得蹊跷,要求医院调出监控,医院百般不愿意,但架不住邢艳芳的坚持,她今天必须知道儿子死亡的真相!
监控显示,儿子进治疗室18分钟后就出了事,医生竟没通知她,抱着孩子从后门直奔急诊室。
那这18分钟里,儿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医生给出答案,说鹏鹏死于呼吸骤停。
对于这个解释,夫妻俩并不买账,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可能会呼吸骤停?这肯定是医院操作不当,为了推卸责任找的借口!
于是,邢艳芳把医院告上法庭。法官建议,对鹏鹏的尸体进行解剖取证。
邢艳芳夫妇双双不同意,他们觉得,孩子还小,解剖太残忍了。
可找不到死亡原因,就没法还儿子一个公道了,夫妻俩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尸检。
终于,尸检报告出来了,真相如同晴天霹雳,鹏鹏的死因,竟是医疗用卫生棉意外堵塞了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
鉴定人员分析,当时鹏鹏可能是太害怕了,不停晃动身体,导致医生不慎把止血的卫生棉掉入到了鹏鹏的口中,吸入到了呼吸道里。
这个结果让邢艳芳夫妇痛不欲生,他们无法接受,一次简单的补牙,竟然夺走了他们心爱的孩子。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对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负责,若确因医务人员过错导致鹏鹏死亡,医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因疏忽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若调查证实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或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一紧急情况,导致患者死亡,则构成医疗事故。
2、邢艳芳夫妇作为鹏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医院就因其过错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3、《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本案中医务人员的行为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且直接导致了鹏鹏的死亡,则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情况下,除民事赔偿责任外,相关医务人员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包括但不限于拘役或有期徒刑。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并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抄袭是犯罪!
3岁补牙?有口腔科的来科普下吗?
女儿三岁的儿子,你真接说外孙怕我们听不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