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认识事物的系统观点 系统论认识观,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有巨大影响的思想观念。诚如瑞典哲学家皮尔森所言:今天人们所关注的,早已不是事物构成要素的任何终极性质,而是事物的特定功能。 人们建立众多物质的社会的机构或者整体,比如汽车、轮船,比如雕像、码头,比如军队、企业、法院等等,是为了获得人们希望获得的特定事物系统整体功能。人们反复改变完善事物系统,也是为了人们的特定功能追求,如为了汽车的驾驶安全发明完善了安全气囊。 关注功能,而不是关注事物实体本身,在系统论思想模式下必然要关注产生形成特定功能的系统。观察运动功能,它就必然是特定主体的运动:刘翔的运动或者月球的运动,机械的运动或者大脑的运动。 把运动看成功能,就不把它看成概念语词,看成具有某种终极本质的东西。 因为不同的事物与事物整体结构,拥有不同的特性本质规律,抽象的终极的特性本质规律,在系统论思想观念下没有意义。 看到一个具体的事物或者现象,人们首先必须明确用什么方式去测量它,用什么范式去观察认识它,因为这牵扯到抽象与舍弃,牵涉到观察测量尺度的选择。 所谓系统,是用不同的观察测量范式抽象出来、建构起来的,像平面几何模型系统如三角形、圆,是人们通过宏观物体的抽象建立起来的理想空间形式系统。复杂的普遍联系的事物整体与事物现象,需要运用理想规范的认识模型,才能在众多联系作用中抽象出需要关注的方面作用,屏蔽舍弃不需要关注的方面与作用。这样,认识活动才能开始,主体间才会有共同关注的对象、统一的测量尺度,才会对同样的事物现象形成大致相同的感觉与认识。 比如,面对文革这样极其复杂的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要观察认识它,首先人们就要确定是用经济学范式还是用政治学范式、文化形态的范式去观察研究;像贸易争端现象,用政治学尤其是运用阶级斗争的范式,同应用经济学尤其是运用WTO规则范式去看待,抽象出的关系方面现象大不相同,得出的有关现象的评价与有关问题结论亦将大不相同。#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