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白干了?”'广东深圳,一男子发现妻子出轨牌友后,遂与其分居30多年,在此期间,男子又找了一位女保姆照顾自己,两人同居在一起17年。而后,在男子临终之际,立下遗嘱将身后3套价值4000万元的房产赠予保姆,岂料,男子的妻子在知晓后,认为保姆没有继承资格,对此,两审法院有不同的观点。 马女士性格活泼,喜欢和朋友们聚会打牌,这样的行为让丈夫张先生感到不满。他屡次劝说无果后,渐渐对妻子失去信任。事情愈演愈烈,在一次争吵中,张先生得知马女士与一名牌友关系暧昧,甚至有了出轨的嫌疑。 张先生愤怒之下,与马女士提出分居,二人虽未正式离婚,但感情早已破裂。分居之后,他们过着近乎互不干涉的生活,马女士独自带着五个子女生活,张先生则逐渐将重心放在事业上,并努力赚取财富。他勤奋努力,数十年间积累了不少资产,陆续购置了三套房产。 二十多年后,张先生年纪渐长,身体状况逐渐下滑,生活开始无法自理,因子女均与他关系疏远,他决定雇佣一名保姆来照顾自己的生活。此时,李秀英进入了他的生活。李秀英是个温柔体贴的中年妇女,对张先生无微不至的照料让他感到久违的温暖与关怀。两人朝夕相处之下,逐渐产生了超出雇佣关系的感情。 张先生开始把李秀英视为最亲密的伴侣,甚至对她产生了依赖。虽然两人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但长达十七年的同居生活让他们如同真正的夫妻一般,李秀英无怨无悔地陪伴在张先生身边,悉心照料他的起居,陪伴他度过晚年。 临终前,张先生心怀感激,决定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三套房产全部留给李秀英。遗嘱中写道:“感谢李秀英多年照顾,希望她未来生活无忧。”他觉得,这是对李秀英付出的最好回报。然而,他没有想到,这份遗嘱却成为了日后争斗的导火索。 张先生去世后,马女士和五名子女得知遗嘱内容后,强烈反对遗产全部归李秀英所有。他们认为,张先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秀英作为雇佣关系的保姆并没有继承权。 马女士觉得,尽管自己与张先生分居多年,但二人始终未离婚,她依旧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子,更别说这三十年她独自抚养五个孩子,承受了生活的艰辛。她声称自己理应继承张先生的遗产,这份遗嘱完全无效。 李秀英则不满地反驳,认为自己与张先生虽无婚姻关系,但多年同居,感情深厚。她在庭上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不仅照顾了张先生的晚年生活,还承担了部分家庭事务,甚至参与了房产的日常管理。她坚信张先生是基于真实意愿立下遗嘱,因此自己应合法继承房产。 案件的焦点落在遗嘱的合法性以及房产的归属上。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李秀英和张先生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但二人长期同居,彼此依赖,且遗嘱明确表达了张先生的真实意愿,因此判决三套房产由马女士、五名子女和李秀英三方各得一套。 这一结果让马女士和子女们难以接受。马女士的律师指出,张先生的三套房产是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秀英作为第三方并没有合法继承权。 不满一审判决,马女士及子女们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了案件,聚焦于财产性质的界定及遗嘱的有效性。法院在审理中指出,张先生和马女士虽长期分居,但法律上并未解除婚姻关系,依据《婚姻法》,张先生名下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张先生无权以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赠与李秀英。此外,李秀英虽与张先生有多年情感,但在法律上没有继承资格。 经过多次调解和庭审,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张先生立下的遗嘱无效,三套房产属于马女士及五名子女的法定遗产,由他们六人共同继承。李秀英的诉求被驳回,她不仅没有得到一分财产,还被迫搬离了张先生生前的房屋。 听到最终判决,李秀英神情黯然,眼中满是落寞与无奈。她没有想到,这段相伴了十七年的关系最终会如此收场。而马女士和子女们虽获得了遗产,但面对李秀英的失望神情,也有些唏嘘。尤其是马女士的长子,他与父亲多年未见,内心深处也对父亲有些歉疚。虽说他们拿到了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财产,但与父亲之间的隔阂和遗憾,已经成为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这一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人们对家庭关系、遗产继承以及长者晚年生活产生了更多的思考。有些人认为,法律是冷静而公正的,但情感中的责任和付出却不应被忽视;也有人指出,亲情需要理解与陪伴,尤其是老年人的生活中情感依赖常常超越金钱,李秀英的无怨付出同样值得尊重。这一切都使得这个关于遗产的案件不仅关乎财产分配,更涉及人情、伦理和法理的深思。
二审法院判决不公。
分居这么多年为什么不离婚呢?
法院不对,分居17年只有法理上是夫妻,定无实夫妻责任,同居17年不可能得到全部最少可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