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那些事三——人民公社 在村里下乡时,和村里上了年纪的人聊天时,他们还习惯性的称呼乡镇和村委为公社和大队。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翻身当了主人,分了田地,以家庭组织生产,然后交公粮。后来适应生产需要成立了互助组,合作社,合作社经历了初级社和高级社,初级社和高级社的区别是高级社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而后高级合作社根据历史条件和发展需要进入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的是政社合一体制,显著特征是一大二公,是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一般为一乡一社,一个公社大体十来个干部,公社干部时常在村里下乡蹲点,和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鼓励生产,田间解决问题,那会还没有饭店,走在谁家就在谁家吃饭,并给付饭票。人民公社下是生产大队,生产大队以下是生产队。公社负责着社员的衣食住行住房医疗,那会农村大家都参与劳动挣工分,按劳分配,生活水平差别不大。 八十年代初期随着包产到户政策实行,人民公社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