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办婚礼,订的酒席每桌是5100多元,一共是28桌左右,花了他16万,谁料上来的第1道大龙虾,竟然是冷的,紧接着上来的鲍鱼更是冰凉的,直至婚礼结束,菜都没有上完,男子感觉丢脸丢到家了。
(来源:荔枝新闻)
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王先生内心十分紧张,这是他人生中重要的时刻,他将在亲朋好友的万目瞩目中,完成他人生的重要仪式,他那就要和心爱的新娘登上舞台了。
就在这时,有人匆匆忙忙给了他一个眼色,说菜有问题。
王先生心里咯噔了一下,这菜会有啥问题呢,他要的可是5100多元一桌的,上面有龙虾,有鲍鱼,有各种山珍海味,他就是看中这里地方大,有声誉,才选择这里的,这里估计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但是亲戚给他使的眼神,就是说菜有问题了,当时上的第1道菜就是大龙虾,王先生就是让他们先上大龙虾的。
亲戚让他尝了尝,王先生也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夹了一块试了一下,冷的,那味道又腥又难吃。
这哪里还是他心目中的大龙虾呀,这简直比大排档的大龙虾还要难吃,甚至有点像预制菜的感觉,还像刚拆开包装就端上桌的。
王先生以为第1道菜准备的时间长了,可能才会这样,于是又尝了第2道菜,鲍鱼,结果还有一种冰冷的感觉。
这不得不让王先生怀疑了,这些菜到底是现做的还是预制的,怎么会是这样的品质。
他又尝了一下另外一两道菜,结果也是温冷的感觉,当时王先生就想去找负责人,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他的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新娘就要进场了,王先生只好将这件事缓一缓。
当结婚进行曲响起,王先生从岳父手中接过新娘的手,缓缓地走向舞台中央,完成他们人生中重要的仪式。
此时的王先生因为刚才那件事情,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他一边和新娘进行结婚仪式,一边注意台下宾客的表情。
结果他发现,大家就餐都不是特别愉快,对那满桌的山珍海味都在纷纷摇头,王先生马上想到是怎么回事了。
他只想婚礼赶紧结束,他要处理这件事情,让亲朋好友们吃得愉快。
可是等他婚礼仪式进行完了,在敬酒的时候,大家的心思依然都不在就餐上,匆匆忙忙就结束了就餐。
这让王先生感到很不愉快,看着餐桌上的剩菜残羹,有很多还是完整的,王先生就知道大家没有吃好。
更让他感到愤怒的是,婚宴结束了,菜都还没有上完,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效率,让王先生感觉自己花的那16万真的很不值。
还有一个事情让王先生耿耿于怀,这家婚礼中心承诺过,要赠送王先生一个音乐小团队,可是到了婚礼结束,他们也听不到音乐的响起。
直至婚礼结束,这件事情都没有完,王先生看到很多亲朋好友在群里吐槽着那一家的菜品。
大家都说那些菜品看着色香味俱全,实际上难以入口,花这么多钱在那里办婚宴,不如吃农村大席呢!
王先生看到这些信息,内心实在是不好受,这一次他真的是丢脸丢到家了。
本来想着在人生重要的时刻,多花点钱,让亲朋好友们吃好,让自己,还有新娘都有面子,却不料弄巧成拙了。 为了这件事,他一直找这家婚礼中心给个说法,解释清楚当时的婚宴,菜品质量为何如此之差,但是他们都没有给出一个回复。
只表示可以赠送一桌类似的菜品给王先生,他自然不想同意,28桌这样的菜品大家都没有吃好,他还要一桌同样的菜品有什么用。
而且该婚礼中心还加了一条约定,说不愿意为此事承担责任,王先生心里更加不舒服了。
那么王先生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来解决他所遇到的问题呢?
1、王先生已经和该婚礼中心已经构成合同关系,双方都应当履行彼此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王先生定的是5100多元的酒席,他需要履行支付16万的义务,那么该婚礼中心就应当履行提供相应的好菜品的义务。
2、该婚礼中心还承诺赠送音乐小团队,可婚礼结束也没有出现,而且连菜都没有上完,他们已经违约了。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酒店只愿意赠送一桌5100多元的,还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确实会让王先生寒心。
花这么多钱办了这样一个婚礼,你有何看法?
还不如吃农村酒席
好日子大家扎堆办婚宴,酒店只能上预制菜了,现在基本上都是五一假期、十一假期办喜事,不然亲朋好友来不了,这个只能说中国人太忙了,偏偏繁文缛节还非常多!
没什么问题嘛,无非就是菜品有点凉,不太合口味,上菜有点慢。人家也可以说食客没品味,吃得太快,又不是吃快餐![红脸笑]
可以告他违约吧
大排档有大龙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