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女子11元拍下一套42平方米的海景房,老公以为是诈骗,后来才知道女子从3801人中脱颖而出,顺利拿下购买资格,官方回应了!
近日,一则关于江苏居民郑女士仅以11元成功竞拍一套房产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据悉,11月7日,郑女士激动地拿起手机向丈夫展示她最新抢购成功的房产,手续齐全,信息明确,且已完成支付。然而,面对这一消息,她的丈夫却满腹疑团,担心妻子可能遭遇了诈骗。
不久后,卖家主动联系郑女士,并安排了面对面会谈,承诺将按正常程序完成后续事宜,这才让丈夫开始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夫妻二人对即将到手的房产充满期待,计划稍作装修后闲暇时去小住,并不打算出售。
面对网络上关于郑女士低价购房的质疑声,一名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这其实是某公司双十一促销活动的一部分。该房产市场价原为5万元,特价拍卖仅此一套,起拍价仅为1元,最终郑女士以11元的价格成功竞得。拍卖公司还表示,将代为处理过户等相关手续,郑女士无需为此费用担心。
这一消息再次引发网友们的惊愕与热议。有人表示羡慕郑女士的运气,认为她能以这样的价格买到海景房实在难得;但也有人指出,尽管听起来是海景房,但由于缺乏周边配套设施,如学校和便利设施,实际上并不适合居住,许多人因此亏损出售。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事件又该如何理解呢?法律专家指出,房产拍卖遵循市场规律,且需遵循合规程序。郑女士通过合法途径以11元价格购得房产,该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在此事件中,郑女士通过拍卖平台参与竞拍并成功购得房产,双方形成合意,满足了合同成立的形式要求。
此外,拍卖公司公开了拍卖规则和流程,郑女士遵守规则出价并成交。过程中双方意思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或强迫。拍卖公司有责任履行合同,协助完成房产过户。该拍卖活动合法,不存在违规行为。同时,拍卖活动前公司已明确公示规则,参与者均已知悉并同意。郑女士充分了解拍卖详情后参与竞拍,过程透明,符合《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还提供了详尽的房产信息,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郑女士的幸运经历无疑让人羡慕,但这也提醒我们在参与类似活动时,应保持理性,清晰了解规则和房产详情,避免盲目跟风。毕竟,虽然低价购房听起来诱人,但也需要谨慎考虑房产的实际价值和自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