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上海,90岁大爷拆迁分了4套房,女儿一套不给,他们老夫妻把3套房都

承载盘点 2024-11-20 12:31:52

2005年8月上海,90岁大爷拆迁分了4套房,女儿一套不给,他们老夫妻把3套房都给了儿子,还把42.2万交给儿媳保管,本以为儿子会给他们生养死葬,没想到,刚过户完,儿子就把母亲推倒受伤,大爷跟儿媳要自己的钱被拒,即使赢了官司,儿媳也一分钱不给,大爷寒心了,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儿子的3套房,法院的判决,让儿子儿媳瞬间傻眼了。   贾军和老伴沈玉育有几个子女,在他们心中,一直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 儿子才是家族的顶梁柱,是延续香火、养老送终的依靠,而女儿,终究是要嫁出去的外人。 这种观念,在他们处理家庭财产的时候体现得淋漓尽致。   2005 年,城市建设的浪潮席卷而来,贾军家的老房子面临拆迁。 幸运的是,他们得到了 4 套房子的补偿。 老两口商量后,决定给自己留一套安度晚年,其余 3 套都给儿子贾宝。 不仅如此,他们还把自己辛苦积攒的 42.2 万存款交给了儿媳,满心期待着儿子儿媳能在他们年老体弱时,为他们养老送终,让他们的晚年有所依靠。 然而,人心难测,命运弄人。   那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午后,贾军和老伴正在屋里休息。 不知为何,贾宝和母亲沈玉起了争执,或许只是一些生活琐事,但在情绪的催化下,矛盾迅速升级。 贾宝竟一把将母亲推倒在地,母亲的头部重重地磕在桌角上,顿时鲜血直流。 贾军眼睁睁地看着老伴受伤,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   母亲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一番救治,虽无生命危险,但身体也大不如前,需要长时间的调养。 而贾宝也因自己的冲动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管制。 这本该是他反思和改过的机会,可他却丝毫没有悔意。   更让人寒心的是,当贾军向儿媳索要自己交给他们保管的 42.2 万存款时,儿媳却断然拒绝。 曾经的亲情在这一刻变得如此脆弱,老两口的世界瞬间崩塌。 他们不仅失去了对儿子儿媳的信任,还陷入了绝境。   房子没了,钱没了,生病时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 曾经对晚年生活的美好期待,如今化为泡影,只剩下无尽的绝望。 贾军不甘心,他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第一次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归还 42.2 万存款。 在漫长而艰难的诉讼过程中,他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和痛苦。 每一次出庭,都像是在揭开自己的伤疤,让他重新体验一次被亲人背叛的伤痛。   终于,法院判决贾军胜诉,可儿子儿媳却拒不执行。 他们就像两块冰冷的石头,对法律的判决无动于衷,对老人的困境视而不见。 这一次的打击,让贾军彻底心寒。   但他没有放弃,他决定再次起诉,要求撤销对儿子 3 套房屋产权份额的赠与。 这一次,他是带着满心的愤怒和决绝走进法庭的。 法庭上,儿子一家的狡辩令人发指。   他们声称自己一直都在赡养父母,试图掩盖他们的恶行。 对于母亲受伤的事情,他们轻描淡写,甚至还指责贾军是在故意找茬。 他们还提出,父母不应该撤销对妻子和女儿的赠与,仿佛他们才是受害者。 他们的言辞就像一把把利刃,再次刺痛了贾军的心。   但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被谎言和狡辩所蒙蔽。 依据《民法典》第 663 条,贾宝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履行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完全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 从第 158 条来看,赠与本身就是一种附条件的行为,既然儿子没有履行赡养父母的条件,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再结合第 301 条,老两口作为共有财产所有人,在受赠人不履行应尽义务时,撤销赠与是完全合法的。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支持贾军的诉求,撤销对儿子的赠与。 儿子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法律的裁决彰显了公平正义的权威,可对于贾军来说,这场胜利却无法弥补他内心的创伤。   如今,贾军和老伴依然在那套仅存的房子里艰难地生活着。 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疲惫和忧伤,那是对亲情破碎的无奈,也是对人性丑恶的失望。   这个故事,就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到了重男轻女观念的危害,家庭伦理道德的缺失,以及养老责任的重要性。 同时,也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在家庭纠纷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信源:都市现场2024.11.17《3套房 40余万养老钱,换来每天照顾儿子一家起居,还被推倒在地,法院:撤销赠与行为》   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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