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7旬大妈把100平房子过户给女儿,保留永久居住权。女儿却嫌弃母亲对二婚男人太黏糊。2个月后悄悄卖掉房子,获443万售房款。大妈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对女儿的赠与。女儿不同意,法院判决亮了! 张大妈年轻时失去了老伴,从此与女儿秦玉梅相依为命。岁月如梭,转眼间,秦玉梅已长大成人,而张大妈也步入了晚年。 她们的生活虽然平凡,但母女之间的感情却异常深厚。每天,张大妈都会为女儿准备可口的饭菜,而秦玉梅则会在工作之余,陪伴母亲散步、聊天,享受着难得的母女时光。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张大妈开始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特别是当她遇到了谢大爷,一位同样丧偶的老年男士后,她萌生了再婚的念头。 谢大爷为人和善,与张大妈相处得十分融洽。但张大妈深知,再婚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家庭和财产纠纷,特别是她与女儿共同居住的这套100平方米的房子。 为了避免未来的麻烦,张大妈决定将这套房子的产权过户给女儿秦玉梅,但保留自己的永久居住权。 这个决定,既体现了她对女儿的信任,也为自己未来的生活留下了一份保障。秦玉梅一开始有些犹豫,但在母亲的坚持下,最终还是同意了。 办理过户手续的那天,张大妈和秦玉梅都显得格外庄重。她们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明确了房子的归属和张大妈的居住权。 张大妈将房产证交给了女儿,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相信,女儿会遵守这份协议,让她安享晚年。 然而,这份协议并没有像张大妈想象的那样,成为母女之间感情的纽带,反而为日后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大妈与谢大爷的感情日益深厚,她开始更加频繁地外出与谢大爷约会。这让秦玉梅感到十分不满,她认为母亲对二婚男人太过黏糊,忽略了自己的感受。 秦玉梅的抱怨并没有引起张大妈的重视。她觉得自己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与谢大爷的交往并不影响她对女儿的关爱。然而,这种忽视却加剧了母女之间的矛盾,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隐患。 就在张大妈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时,一个惊人的消息传来:女儿秦玉梅竟然悄悄地将房子卖掉了!这个消息让张大妈如遭雷击,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立刻找到秦玉梅,质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秦玉梅却冷漠地回应道:“这房子现在是我的,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原来,秦玉梅一直对母亲将房子过户给自己却保留居住权感到不满。她觉得这是母亲对自己的不信任和束缚。当得知房子可以卖出高价时,她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决定。她以443万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一个陌生人,并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公寓。 张大妈听到这个消息后,愤怒得几乎要晕过去。她觉得自己被女儿背叛了,那份曾经深厚的母女感情瞬间变得支离破碎。她决定起诉女儿,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在法庭上,张大妈和秦玉梅展开了激烈的争执。张大妈认为女儿违反了赠与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即保留自己的永久居住权。 她要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子的所有权。而秦玉梅则坚称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自己是合法的产权人,不同意返还房子。 这场官司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对张大妈和秦玉梅的行为表示不满和谴责。有人认为秦玉梅太过心急和自私,不应该为了钱而背叛母亲;也有人认为张大妈在处理房产问题时过于草率,没有充分考虑到女儿的感受和利益。 法律专家指出,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要求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必须存在真实、自愿的赠与意愿,并且受赠人必须接受赠与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张大妈将房子赠与女儿时,明确保留了自己的永久居住权。这是赠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也是受赠人必须承担的义务之一。 然而,秦玉梅却违反了这一义务,将房子卖给了他人。根据法律规定,当受赠人违反赠与合同中的约定义务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并收回赠与物。因此,法院最终支持了张大妈的诉讼请求,撤销了赠与合同并收回了房子的所有权。 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要珍惜亲情和家庭关系。在金钱和利益面前,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道德底线。只有珍惜和维护好家庭关系,才能让人生更加充实和幸福。 这起关于房产赠与的纠纷事件虽然给张大妈和秦玉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但也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反思和改进的机会。 我们应该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和经验,加强相关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亲情和家庭关系,让爱和责任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