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二十年的老员工,只因上班时睡了一个小时就被开除,他对此不服气,遂将公司告上法庭。员工加班时公司默不作声,可员工睡一个小时却仿佛天塌了一般。 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件事情的经过。老张是某化工公司的部门经理,2004 年入职,在公司已近二十年。 由于前一天开车至半夜,第二天上班时老张深感疲惫,便在自己工位上趴着或躺着睡了一个小时。 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制作了一份面谈表,上面写明老张上班时因困倦导致睡岗行为。 睡岗的界定是什么呢?第二类睡岗是指在工作时间坐着或靠着断断续续入睡五分钟以内,或者趴着、仰着等不同姿势断断续续入睡三分钟以内。 面对公司人力资源部给出的面谈表,老张签字确认。不同部门人员还在微信上询问老张:“张经理,您当天大概睡了多久?” 老张很直接地回答:“差不多一个多小时。” 后来,公司相关人员向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同意以老张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公司与老张的劳动合同。 同一天,公司向老张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面载明老张于 2004 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上班时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与老张的劳动合同,此后双方将无任何劳动关系。 公司此举让老张十分震惊,他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至法院。 很多网友表示,现在用人单位动不动就把鸡毛蒜皮的事情写进员工手册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确实应该管一管了。 今年五月,曾有一男子因带薪蹲坑丢了工作,此事当时也引起很大争议。禁止带薪蹲坑能写入公司制度吗?上班时间去上厕所本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却成了某些职场人摸鱼的方式。 工作时想偷懒就去上厕所,明明五分钟能结束,却硬要去二十分钟。这名王姓男子因每天在厕所停留时间太长被公司解雇。他连续十天每天在厕所待三到六个小时,远超正常人上厕所的平均时长,大家听了都觉得十分意外。 回到老张的情况,法院审理查明,老张确实存在违纪行为,公司监控也拍到他确实睡着了。但从老张的管理岗位特性以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一个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律师表示,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从老张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和损失这五个方面考量,他的违纪行为属偶发性,客观上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不宜认定为严重。 老张已入职公司二十年,多次被评优、晋升、加薪。公司仅因他一次不小心睡着一个小时,就以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为由,以粗暴的 “一刀切” 方式解除与老张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合理。 同时,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手册里的相关规定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老张的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老张支付赔偿金三十五万多元。 老张打了一场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胜仗。公司明显是为了节约成本,裁掉工资薪酬高的老员工,老张还是经理,违反员工手册只是一个借口,找个理由辞退员工,还不想承担任何责任。 老张的案例也鼓励了职场人,一旦遭遇不公,不要轻易妥协,要勇敢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