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尚未萌芽,恶意却如巨浪滔天!”四川绵阳,一杀父凶手刑满释放后,竟跑到受害者家门前大摆18桌宴席宴请宾客,以此进行庆祝,而受害者家属不得不在自家门前摆起供桌,上香祭拜进行抗议,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极目新闻、潇湘晨报•晨视频等) 11 月 15 日,四川绵阳青义镇的一处居民宅前,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一边是热闹非凡,一百多号亲朋好友齐聚,鞭炮声震耳欲聋,锣鼓喧天,浓烟滚滚中,长长的红毯格外醒目。众人推杯换盏,欢声笑语不断。 而仅仅十几米开外,却摆放着一张供桌,上面供着遗照,几根香火静静燃烧。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红白事撞在了一起,但按照传统习俗,这种情况两家人通常会协商错开时间,为何这次却出现如此反差强烈的场景呢? 原来,热闹的这边是有人刑满释放,此人在入狱 20 年后归来,家人大摆宴席庆祝。而供桌那边,则是当年受害者的家属。 据受害者的儿子向先生回忆起当年的惨事,声音颤抖着说:“那时我才 15 岁啊,父亲就被他们残忍杀害。” 据他讲述,主谋雇佣了三个人,在卧室对父亲下了毒手。他们还准备了汽油,妄图毁灭证据,幸好被及时发现。从当年的鉴定报告可以看出,被害人面部、额部、颞部、腰背部满是创伤,身上还有大面积烧灼痕迹。 “他们简直丧心病狂!”受害者儿子悲愤地说道,“父亲遇害后,他们还来灵堂闹事,砸了灵堂。赔偿的那点钱,才够我父亲十天的收入。” 至于当年的起因,据被雇凶手交代,主谋与被害者本无深仇大恨。只因主谋和被害者亲戚争吵时,被害者帮亲戚说了几句话,主谋便怀恨在心。 如今,刑满释放之人摆宴席庆祝,受害者家属实在无法忍受,便摆出供桌抗议。 当地镇政府得知情况后,迅速派工作人员前来制止,并对摆宴席的人家进行法制教育。当地警方也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后续调解。 有人说,“一个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人,出来后没有丝毫收敛,反而如此猖狂。他到底有没有反思过自己的过错?” “以前谁家有个坐牢的,全家人都抬不起头,现如今杀人犯坐牢回来居然摆宴席,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挑衅吗?” 对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此案呢? 一般情况下,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而言,其因涉嫌刑事犯罪,同家人亲友相隔多年,在出狱后进行吃饭聚餐且联络感情,就事论事,该行为本身并不违法。 然而,因两家物理距离较近而大摆宴席,就无疑具有了挑衅的意味。 如果刑满释放人员在受害者家门口大摆宴席,若其行为被认定为借此事公然挑衅,严重伤害受害人家属感情,扰乱社会秩序,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之规定,对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刑满释放人员的如此庆祝行为,也展示他对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愧疚和反思,完全忽视了受害者家属所遭受的巨大痛苦。 这种高调庆祝的方式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也违背了社会所倡导的善良、宽容和尊重生命的价值观,伤害公众情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显然,两家之间的如此恩怨情仇也注定不会轻易消解。 对于犯罪者而言,其已经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而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遭受到的伤害只能通过时间的流逝而加以抚平。 总而言之,双方的矛盾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给两家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如果矛盾继续激化,不仅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生活,还可能会对下一代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避免矛盾延续到下一代,双方需要冷静下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介入,加强调解和引导,帮助双方化解矛盾,实现和解。 希望双方能够放下过去的仇恨,以更加理性和宽容的态度面对未来,为自己和下一代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当然,具体的情况还要以官方通报为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