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山西沂州,网传流动商贩与执法者发生冲突后,拧开煤气罐后,扔向执法者。
现场视频显示,煤气罐被商贩拧开气阀后,有大量气体外泄。现场疑似还有警车和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据知情人士称,当时商贩被城管管理,双方吵了起来后商贩扔的煤气罐!
(来源:法治进行时)
有网友表示,好在现场没有人在抽烟,否则,但凡有点明火,后果将不堪设想!太冲动了!
也有网友认为,通过现场有警车来判断,应该是双方发生冲突后报了警的。除非是联合执法。
还有网友质疑称,商贩应该知道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这得被逼到什么地步,才会连自己命都不要了?
那么从法律上讲,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不偏不倚!城管对于乱摆乱放等违法经营行为,确实有执法权,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8条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等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但是,城管执法时,应当要遵守上述《办法》第3条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何谓以人为本呢?我们的理解是,一切都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依法执法。这一点很重要!
其次,商贩为了养家糊口,晚上出来摆摊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务必要依法经营。
而且,无论任何原因都不能暴力对抗执法,否则,后果很严重。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往执法者扔煤气罐的行为,是属于暴力对抗执法,轻则涉嫌妨碍公务罪或者袭警罪。关键在于商贩当时扔的到底是城管还是人民警察了。
最后,前面已经说了,拧开煤气罐只要遇上明火,就会发生非常严重的后果,而且,商贩还是在公共场所实施这种行为的。即其行为还可能会危害到不特定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往重的说,商贩的行为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15条规定得很清楚,不论以任何方式危害到不特定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也应当处3-10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最终以危害公共安全定性的,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商贩的行为起步量刑就是3年以上,这绝对是得不偿失的后果!
3、虽然我们能够理解商贩的不容易,但是,商贩出来摆摊的目的是为了活家糊口,如果因自己的冲动行为而进去了,家里人又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