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人瘫痪卧床,养女悉心伺候,老人将1块玉和20枚古铜钱给了养女。老人离世后,亲生女儿找到养女。养女心一软,把玉和铜钱给了她。岂料!亲生女儿拿遗嘱,将老人房子门面过户自己名下。养女得知,将亲生女儿告上法院,平分父母遗产。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湖南中院) 陈树发和王琴走过多年婚姻,膝下无子一直困扰着。为了能有孩子,夫妻俩尝试无数办法,始终未能如愿。 后来,一位德高望重老人给他们出了个主意:不如去抱养一个孩子,说不定还能引来一个。 陈树发和王琴抱着宁可信其有的心态,1984年5月,抱养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并为她取名陈蓉。 从那以后,他们对陈蓉视如己出,给予她无尽关爱。 或许是命运眷顾,两年后的一天,王琴突然感到身体异样,去医院检查后,自己竟然怀孕了。意外之喜让夫妻俩欣喜若狂。不久后,王琴顺利生下了小女儿陈悦。 陈树发和王琴始终坚守着公平的原则,对两个女儿一视同仁,用他们全部的爱将姐妹俩抚养长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蓉在邵阳市开启了自己的生活,而陈悦选择去株洲工作。 2020年的一天,一个噩耗传来,陈树发因一场意外事故不幸去世。这个消息让整个家庭沉浸在悲痛之中。 而王琴更无法承受突如其来的打击,悲伤过度,竟然病倒了。 陈树发去世后留下的遗产,陈蓉和陈悦姐妹俩都选择了放弃继承,决定由71岁的王琴一人继承。 王琴瘫痪在床的日子里,陈蓉承担起照顾母亲的重任,始终陪伴在母亲身边,悉心照料。 因为陈悦身在另一个城市,照顾母亲的重担全落在了陈蓉一人肩上。 王琴看大女儿忙前忙后,不辞辛劳,心中还是欣慰。她深知女儿的孝顺。于是,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块玉和20枚古铜钱送给陈蓉。 2022年11月,王琴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陈蓉和陈悦在亲属们热心帮助下,强忍着悲痛,为母亲料理了后事。 母亲的离世让陈蓉深陷悲痛,无法自拔。就在这时,陈悦赶了回来。 她安慰着姐姐,轻声说,姐,别悲伤了,以后,这个家只有咱们姐妹相互扶持了。 听到妹妹贴心话语,陈蓉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非常感动。 意想不到的是,陈悦哭着说:“姐,咱妈是不是给你一块玉20枚古铜钱,你把它给我,我想留个念想。你放心,别的我不要,我不会争其他财产。” 陈蓉心里不禁一酸,想到父母都已离世,妹妹毕竟是他们的亲生女儿,想要留个念想也是人之常情,她能够理解。于是,陈蓉把玉和铜钱给了陈悦。 姐妹俩坐在一起,回忆着父母生前的点点滴滴,不禁流下思念泪水。 陈悦从姐姐那离开后,竟然拿着一份打印的遗嘱,将母亲王琴名下的房产和一间门面都过户到自己一人名下。 很快,陈蓉得知妹妹将房产独占的事情,她感到气愤又伤心。她怎么也没想到,妹妹居然会欺骗自己。 那一刻,陈蓉心如刀绞,父母刚刚离世,在妹妹心里,自己难道是个抱养外人?这么多年的亲情难道都是虚假的伪装? 陈蓉认为,自己虽是父母抱养的孩子,但从小到大,父母对自己一直视如己出,和亲生女儿没有任何区别,那么,遗产自己也应当继承一半。 于是,陈蓉将妹妹陈悦告上法院,按照法定继承平分遗产。 1、陈蓉是被收养的养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民法典》第110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陈蓉在出生时就被陈树发和王琴抱养,并当作亲生女儿抚养长大。 周围群众知道陈蓉是收养的,而且,陈树发和王琴收养陈蓉时,《收养法》尚未颁布。 因此,法院认定陈蓉和陈树发、王琴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陈蓉是王琴的法定继承人。 2、陈蓉认为,陈悦出示的打印遗嘱应当无效。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陈悦拿出了一份打印遗嘱,声称这是母亲王琴在2020年9月所立的遗嘱,上面有王琴的签名和按的手印。陈悦还提交一张王琴签名按手印的照片,但照片上只有王琴一个人。 法院认为,照片无法证明陈悦已经清晰明了将遗嘱内容告知母亲王琴。而且,打印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的见证人,可陈悦提供的遗嘱只有王琴的签名和手印,没有现场见证人,也没有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这份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院认为,陈悦提供的打印遗嘱无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虽然陈蓉是养女,但她对父母尽到了赡养责任,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陈蓉和陈悦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王琴名下的不动产和银行存款。 陈悦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法院判决公正!
小女儿母亲含辛茹苦生养你,长大后不照顾妈妈好,还想独霸家产简直畜生不如,法院就应该一分钱都不给她
我是法官会判养女继承遗产,而亲生的不养不照顾父母亲,根本就没有资格继承
大女儿应该除了分一半遗产,更应该加上照顾老人的额外费用。
好彩抱养了一个女儿!胜过亲生女。
亲生女真的不是个东西,赡养父母的时候你不在身边,但却在父母离世后争夺财产,令人寒心
人心不足蛇吞象
给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说什么心一软,小编故事会??整天吃饱撑得没事干!!!
为了钱什么缺德事都有,你为什么不在床前尽孝,
钱帛动人心
亲生女不是人
还有意思说是亲生,生母在世都没有照顾,是个白养狼,心肠又坏,以后会有报应的
很奇怪,有些多年无所出的,抱养一个就会生好几个,我们有个人家就是。
换汤不换药,上次看过同一个剧情,人名改了而尔。
牢记老祖宗的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为财死,不分割清楚,别发善心!
亲女儿支付抚养费之后才有资格继承属于自己的遗产。按照民俗民德这种情况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因为抚养女儿一直在养老招婿在家,亲女儿嫁到外地,默认嫁人之后就不用养老和分财产。
这次总算判对了,不说你们是吃白饭了
元芳,你怎么看?
这一点我不偏亲闺女。善良的人总是要有个回报吧。人家养你。多多少少把你当成自己的亲生母亲来照料把屎把尿养老送终。不能就把人家一脚踢开,一点遗产都不留给人家养女。这一点不行不合情理,不是中华美德的传承。
支持,公正
有一种人心就是狼
老话说的好,老人走了后,亲人变亲戚!
公平公正
一分钱也不会给白眼狼才对
亲生女儿没有完全尽到赡养义务,应该少分。
亲生女儿不孝
亲生女相当不要脸!
亲生女,乌龟王八
你踏马的讲一大堆故事
法院判得正确公正
畜牲女儿!
这是小便胡说八道骗流量的一个故事而已
公平正义执法点赞
没得良心该死
为了这点钱,姐妹成仇不值得,妹妹没良心
同位顺位继承人,就是平均分,分了财产。却没有尽相同义务,实际还是偏袒亲的,
从2020年9月订立遗嘱继承来看,这个老太太也算计了大闺女一把呀!当时2020年老头走了,俩闺女都签一份放弃继承,结果后面冒出来一份遗嘱继承,这不是赤裸裸的算计了大闺女一把吗?要不是遗嘱继承需要见证人签字按手印,二闺女拿出来的没有,这个大闺女真的是啥都没有了呀![微笑]
我是法官会判养女继承遗产,而亲生的不养不照顾父母亲,根本就没有资格继承
虽说养女不是父母所生,但当病倒趟在床上的那些日子,多么希望一个人来倍伴,没有经厉过的是不知道的,养女有孝心,遗产应该留给养女。
应该按3:7分,姐姐7,那个小畜生3
陈悦虽然是亲生女子但,还不胜一个养女孝敬母亲?法庭一定判决不公了。没有进到赡养父母责任之子,不能平得遗产?有句俗语,养子不孝不如狗,养女不孝不如猪!
赞叹地藏菩萨,赞叹宝胜佛,吉祥如意。
道德的沦丧就是因为太多这样的乌龟王八蛋
狼
应三,二开,抱养的三,亲生的二。
这判的不合理,应该是判陈悦归还陈蓉那块玉和20枚铜钱,房产全部归陈蓉所有,要不然,不孝还有参考的案例
那没有两人以上见证的遗嘱是废纸喽?
已经不是姐妹了。
法院判决缺点人性啊,养女照料老人送终,难道不应该多分点?法律不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人伦道德的底限吗?
这亲生的女是个法盲吗?哪怕她提前百度一下,查一查呢?哈哈,这下东西没贪到,还丢老了人
大家看有用吗
亲生女是不要脸,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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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ai……不可能一点都不懂法律
小的是领养的带来的,听起来很玄幻,但现实中很多。
在我国只有子女关系建立权没有解除权。一旦建立子女关系,永不解除。所以养女和亲生都具有继承权,且该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取消。一日为父终身继承!当妈的带着前夫女找了男人再婚,前夫女成了继女自然拥有现父继承权。当妈的和现父过不下去了带着前夫女离婚远走他乡,前夫女不会因为母亲的离异而失去继父的继承权。哪怕一走三十年不见面,依然可以回到当初继父家起诉继承权分割前继父遗产。
这个亲生女无耻。
大女儿心太善良,所小的看姐好说话,就一步一步的伸出五爪。
这回干的漂亮[点赞]
应该全部给养女
湖南中院在哪儿呢?
白眼狼
把陈悦找个兽医劁割
按理亲生女有自思心理,应养女占大多数,况且尽到了孝敬义务
法官是法盲,谁养老?
好多这样的人,所以见怪不怪
养女应该至少获得四分之三的财产!
拿着遗嘱就能过户?
支持判决
不想看,我想上去踢一脚!
民众不一定专业懂法,证据不完整可以理解。调查取证以现实行为作判决依据会更让人信服
公平公正
中國還是要好好普法
这次法院办点好事
这种白眼狼就应该只能要三分之一没有照顾老人玉和铜钱要算钱
感觉在编故事,现在过户老人家的财产这么方便?不用兄弟姐妹签署协议?
这是正规法院
亲生的畜牲
公正。
亲女不如养女,包养也是自己孩子,这个妹妹有点扯淡
元芳,给我狠狠弄她那个亲生不孝不忠不义女…[抠鼻][抠鼻][抠鼻][大笑][大笑][大笑][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妹妹人品不好
不管你老妈,光想要你妈的钱,你都不够人。
身为亲生女儿却不养父母有什么权利分才产人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