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后偷回嫖资,这是哪门子‘神操作’?” 近日,云南一男子的荒唐行径引发广泛关注。他花费 3000 元嫖娼后,竟贼心不死,偷偷从失足妇女的包里将嫖资取回。这一事件闹到法庭后,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赵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还得缴纳 2000 元罚金。 这可让不少人犯了迷糊,卖淫嫖娼本就是违法之事,那嫖资就像“烫手山芋”,本不受法律保护,为何拿走它还成了犯罪呢?知名律师付建给出了解释。虽说嫖资是违法所得,可一旦交付,卖淫者就对其有了事实上的占有与控制,这种状态在法律层面仍受保护。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而此男子的行为正符合这一特征。嫖资虽是嫖娼的交易对价,因嫖娼违法其所有权不被法律承认,但交易完成后处于卖淫者占有之下,男子未经同意拿走,就侵犯了其占有权,这一占有权同样受刑法庇护。 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调侃:“这男子是不是以为嫖资是可以‘回收利用’的?”也有人质疑:“法律对违法交易中的财物关系界定如此复杂,普通民众能理解吗?难道就不能有更清晰明了的规定?”更有人反思:“这也警示大家,莫要涉足违法活动,否则容易陷入更多法律纠纷的‘泥沼’。” 在这件事上,我们应明白,法律的边界不容试探。无论是嫖娼还是盗窃,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制裁。法律虽复杂,但却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坚实防线,我们要敬畏法律,远离违法乱纪。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