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去修空调时,发现李女士单身且异常漂亮,便产生了和李女士谈恋爱的

好大的瓜 2024-11-23 17:10:09

湖南长沙,一名男子去修空调时,发现李女士单身且异常漂亮,便产生了和李女士谈恋爱的想法,于是,男子利用物业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申请加李女士为好友,并备注想要和李女士谈恋爱,李女士好言相却,希望对方能适可而止,但男子仍然一次次的骚扰,迫使李女士外出躲了一段时间。

而李女士的信息为何遭到泄露,缘由是物业公司的一次免费维修空调活动,李女士看到是物业公司,就登记了个人的住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可没想到的是,维修空调的并不是物业公司,而是第三方的维修公司,而物业公司,也未经业主同意,就将李女士的个人信息透漏给了第三方公司。 事后,得知事情原委的李女士找到物业公司想要让对方道歉,但物业公司不仅未盗窃,还称男子的行为是一个正常的追求行为,在未对李女士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希望李女士能够谅解。

由于物业公司一直拒绝道歉,李女士不得不联系上了头条帮忙的记者,面对记者的采访,物业公司人员表示,经和第三方公司联系,涉事男子已经在公司工作,至于道歉一事,需要请示领导后,再行决定。目前,双方就此事仍未达成一致。 古语虽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那也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像男子这样的行为,不仅不值得提倡,还可能涉嫌违法! 那么就本案而言,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呢?

首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泄露他人隐私的,可以处拘留,并处罚款。 本案中,虽然物业公司在客观上确实将信息透露给了第三方公司,但个人认为,在主观上,物业公司并非存在故意泄露隐私的故意,所以无需行政处罚,但无需行政处罚,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民事方面,根据《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案中,虽然李女士系主动将隐私告诉物业公司,但不意味着李女士放弃了自己的隐私权,物业公司在将李女士的隐私透露给第三人时,仍然要征得李女士的同意,在未取得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告诉,就属于典型的隐私侵权,李女士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其次,除了物业公司的隐私侵权外,男子多次骚扰李女士的行为,还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信息感染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男子虽然未加上李女士的好友,但却通过申请好友的通过,不断地向李女士发送不雅信息,基于此,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对男子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 最后,物业的宗旨和服务小区业主,李女士只是要求最基本的道歉,并未索要任何赔偿,对方却推三阻四,这样的物业公司,着实令人心寒。

0 阅读:2245
评论列表
  • xkk 4
    2024-11-24 07:26

    这个女的侧面像🐷,跟漂亮扯不上关系吧

  • 2024-11-24 22:55

    异常漂亮 我是来看图的

  • 2024-11-24 16:25

    半个图,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