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不顾女儿阻拦,与妻子离异,随后再娶保姆。13 年过后,老人再度离婚,仍让二婚前妻照料自身。未曾想,老人要求女儿每月拿出 5000 元保姆费,外加 1000 元赡养费。女儿坚决拒绝:“你为了这女人抛妻弃女,还想让我给她钱,绝无可能!”令人意外的是,老人竟把女儿告上法庭,最终法院的判决令人瞩目。 (来源:新重庆客户端) 邹小萍已经失业,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可 90 岁的老父亲又开始闹腾了,把她搞得疲惫不堪。 邹小萍的父亲邹老爹年纪大了,还有肢体残疾,可他不服老,多次打官司,非要女儿每月给他 6000 元赡养费。 其实,邹小萍不愿意给这么多,因为这 6000 元里有 5000 元是保姆费。 一说起保姆,邹小萍心里就像被刺扎了一样,恨得咬牙切齿。 事情得从 2008 年讲起,邹老爹像着了魔,非要跟妻子离婚,不管邹小萍怎么劝,他就是铁了心要离。 邹小萍坚决反对,多次劝父亲,可一点用都没有。 最后,邹老爹和妻子离了婚,过了一年,邹老爹和一个叫阿秀的女人再婚了。 邹小萍对这事一直记在心里,她觉得父亲非要跟母亲离婚,就是为了这个阿秀,父亲不顾家庭,让她又生气又怨恨。 然而,邹老爹和阿秀过了 13 年,在 2021 年,又离了婚。 但是,阿秀离婚没离开家,又给邹老爹当起了保姆,一直照顾着他。 邹老爹身体不好,年纪又大,邹小萍对于父亲伤害母亲、破坏家庭的事,心里一直有个疙瘩。 不过,邹小萍虽说对父亲有意见,可他毕竟养了自己一场,还是会给父亲赡养费,也会给他买各种东西。 这些年,邹小萍每个月会给父亲 3000 元赡养费,按季度给,一次给 9000 元。 父亲做膝关节手术时,邹小萍承担了所有的手术费、营养费等等。 在生活上,邹小萍为了让父亲晚年过得舒服,给他买了新炉灶、液晶电视,为了方便他出行,还买了三轮助动车等生活用品。 甚至,邹小萍连父亲住的多层小区加装电梯的费用都出了。 父亲过生日的时候,她都会送 1 万礼金给他庆祝。 然而,就算邹小萍这么用心孝顺父亲,可邹老爹还是不知足,多次把女儿告上法庭。 邹老爹说自己身体越来越差,让女儿每个月多给至少 5000 元的保姆费,还有赡养费,所以要求邹小萍每月给他 6000 元。 邹小萍又气又难过,自己年纪大了,还失业,过得紧巴巴的,每月还要给父亲 3000 元赡养费,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邹小萍也提出请求,想把父亲的赡养费每月降到 2000 元。 反正,邹小萍觉得每个月给 5000 元保姆费,她是绝对不会给的,她觉得父亲为了这个女人抛弃妻子和女儿,她不可能给她一分钱。 1、邹老爹 90 岁了,没有退休金,可以要求女儿给赡养费。 《民法典》第 1067 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成年子女给赡养费。 邹老爹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其他收入,每月只有 1400 元的补助。 法院觉得,邹老爹请保姆照顾日常生活,是合情合理的。 2、邹老爹要求女儿每月支付 5000 元保姆费,合理吗? 《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邹老爹要求每月增加 5000 元保姆费,但是,他没有拿出足够的证据。 首先,邹老爹没有和保姆签劳动合同,而且保姆还是他的前妻,两人之间有没有 5000 元的保姆费,这得有证据证明。 但是,邹老爹拿不出证据,所以,他得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法院判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14 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安慰老年人,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邹小萍作为邹老爹唯一的女儿,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是,邹小萍经济条件不好,已经失业还在领失业金,还要交社保。所以,法院要根据邹老爹的实际需要来确定赡养费的具体数额。 法院认为,一年前判决的时候,邹小萍已经给了邹老爹 10 万元,现在,邹老爹还有 7、8 万的存款。 另外,邹小萍每月还给 3000 元赡养费,再加上 1400 元的补助,这些钱够邹老爹生活用了。 法院还认为,邹小萍不是最近才失业的,生活不富裕不是因为失业突然造成的,而且,邹小萍这些年一直每月给父亲 3000 元赡养费,还是能承担的。 最终,法院没有同意邹老爹提高赡养费的要求。同时,也没有答应邹小萍降低赡养费的请求。 对此,大家认为判决合理吗?
坏“人”变老了。